可,他们毕竟没有真实上阵厮杀过,因此想的说的都是纸面数据,故此,放不开惯性思维。
而奴儿哈奇就不同了,他自幼在白山黑水间与野兽搏斗,从铁与血的求生经验中,总结出战争的本质。
那就是,勇于挑战,敢向最强大的敌人发起进攻。
这样的英雄人物,可以被杀死,但,永远别想打败他。
“奴儿哈奇说得好!”
陆远朗声夸赞,接着语重心长地对学生参谋叮嘱道:“既然我们穿上军装,就是军人,只有设法打败敌人,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
有人弱弱地问道:“校长,我不怕死!可若敌人过于强大,咱拼光了谁去保护家人呢?”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就连奴儿哈奇也在茫然看向陆远。
“问得好!但,无论多么强大的军队,都有自己的弱点,我只要找到弱点,就能击败他们。”
“弱点?”
“对!古语有云: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你们要记住两条: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众人纷纷叹服,校长随口说说,每句都能说到点子上,太了不起了!
“是!谨遵校长训示: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陆远笑道:“那你们进一步深化战术细化,让奴儿哈奇能够成功冲击敌中军大帐!”
“是!”
一众参谋行动起来,找地图的、构思奇袭战术的、查找资料情报的,作战室内忙而不乱。
陆远没有干涉学生的工作,他出帐后,带着奴儿哈奇骑马漫行。
春夏之交,正是万物生长的最好时节。
陆远极目远眺,瓦蓝蓝的天穹下,是绿茵如毡的大草原。
一望无垠的天地,让人感到格外的渺小,却又莫名生出征服天下的豪情雄心。
他忽然问道:“奴儿哈奇,你看这片大草原,多么壮美,多么让人心旷神怡!”
奴儿哈奇努力张大双眼,环顾左右,一只野兽一只山鸡都没看到,不免有些嫌弃。
他敷衍着说道:“主子说的是,很壮美,很好很好的!”
见他一头雾水,陆远哈哈一笑,又问道:“管家说你是部落最勇猛的好汉,我很奇怪,你怎么不回部落,反来我这里当兵呢?”
“主子,挞禄叔那是说着玩的,无非打的猎物多一些,跑得快些。可这些换不来足够的食物和衣物,每年白灾来临,部落里会死好多人,挞禄叔说,跟着主子打仗能让部落过上好日子,俺就来了。”
陆远点点头,问道:“你自己没有什么想法吗?”
“啊?什么想法?”
“你不想当官,不想赚钱娶媳妇养娃娃?”
奴儿哈奇淡淡地说道:“俺有个闺女,六岁了,额娘在老林子里带着哩!”
“那你媳妇呢?”
“她被别的部落抢走了,据说跟了一个族长的儿子,还生了一对儿女。”
陆远看着听着,发现,对方眼神平淡,就像说别人家的事。
“你不生气?”
“回主子,最开始很气,但后来听说,她在那边过得还不错,就不气了。”
从刀耕火种开始的底层逻辑:谁强谁有话语权。
作为部落人,基本不会为了某一个女人,搭上整个部落的存续。
任何文明,生存是第一位的。
忽地,天上响起一声清脆的鸣叫。
两人不约而同地仰望,一只苍鹰盘旋不去。
奴儿哈奇笑道:“这扁毛畜牲大概是发现野兔或沙鼠了……”
话音未落,苍鹰急速滑翔,如同巡航导弹扑向地面。
恰巧,猎物出现在两人前方四五十米远的小土丘上,是一只成年灰兔。
鹰是野兔的天敌,但这只野兔似乎特别警觉,快速窜向洞穴。
而鹰眼早已做好了提前量,将它牢牢锁定,巨大的鹰翼将猎物完全笼罩。
野兔预感到危险来临,在鹰爪即将抓到它的时候猛然倒地,电光火石间后腿向上一蹬,直接将鹰爪格挡住了。
错过猎杀时机,苍鹰只能振翅再度飞起,而野兔则趁机逃回洞中。
好漂亮的“兔子蹬鹰”!
这一幕,把陆远和奴儿哈奇看呆了。
回到作战室,一众参谋已经初步制定好决死突击战的行动方案。
为了确保成功,他们设计了很多烟幕弹,而最终的行动地点选择在“天鹅荡”的大泽旁。
陆远看过,细节做的不错,方方面面也都安排妥当,没大的问题。
他给奴儿哈奇详细讲解一遍,最后问道:“给你一百人,要潜伏两天一夜,有没有问题?”
奴儿哈奇记下行动方案的全部细节,认为计划通,单膝跪地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