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对三个孩子做了决定:老大保罗是尼德兰伯爵第一继承人,老二鲍曼是第二继承人。
尼德兰伯国的面积比拿骚男爵领大太多,其中可细分为乌得勒支(在南)和弗里斯兰(在北)两个大板块。老大继承伯爵,主领最富裕的乌得勒支,老二则可继承北部的弗里斯兰统治,可得男爵头衔一个。
亨利不觉得分封有什么问题,恰恰这是对家业分配的最优解。
长久以来女性的无法受爵的,那么拿骚男爵的头衔怎么办?他想到了女儿的巨大价值。
亨利觉得未来自己老家这片区域会被战火袭扰,放弃老家是一个优选。
夫人就是对此不理解:“你祖先的坟茔都在这里,莫非还要迁墓?”
“有何不可?现在萨克森公爵换人了,威斯特伐利亚伯爵放弃固有爵位,成为全新萨克森公爵,这就是战争的结果。我们一族现在是萨克森公爵的附庸,再赖在路德维希的身边当心被他灭掉。萨克森公爵把他祖先维杜金德的棺材都迁到了汉堡,我们也可以。”
“你就完全放弃这里了?你的男爵领当如何?”
“留给我们的女儿。”
这个决定令妇人摸不着头脑:“她是个女人。所以,联姻?”
“不错,就是联姻。看到我带来那些战士吗?其中的那头领头者是一位北方的伯爵……”
“啊?竟是如此高贵。可是……有些太老了。”夫人即惊讶又遗憾。
“他还有年轻的弟弟,刚刚长大没有结婚,不久他的弟弟就要过来。你觉得如何?我们的女儿和那位北方的哥德堡伯爵的弟弟成婚,我们女儿的儿子,自然就继承了拿骚男爵的爵位。这样有了一位北方贵族的保护,我们的女儿在这乱世定能无忧。”
亨利的妻子还是不懂,她听得出来这一切都是丈夫对女儿的爱。
毕竟拿骚一族自古无权无势一直在做小附庸,亨利的妻子不过是一介来茵高伯爵领下某不知名骑士的女儿,嫁到拿骚村这些年来也没有锦衣玉食,生活平平澹澹堪称无聊。丈夫奉命出征她哭得极凶,本来已觉得丈夫战死放弃希望,想不到奇迹发生了。
她倒是有一点绝不是傻子。所谓路德维希大王就在美因茨到法兰克福活动,拿骚男爵已经背叛了他,待内战结束后路德维希一旦算账,男爵领怕保不住。
路德维希惨败,那些登陆村子的军队就属于胜利一方,名叫约瑟夫蓝狐的男人就是胜利方的伯爵。
把女儿嫁过去,可以利用和平条约确保拿骚村不被日后算账,女儿竟成了权势保险的筹码。
不过,这似乎并不是牺牲女儿的利益。
于是,亨利带上自己懵懂的女儿,将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暂时窝在“建筑工地”的蓝狐。
没有人记得蓝狐过去是个大胖子,这些年来他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战士般的生活迫使他瘦了下来,成为家族里最健壮的男人。他的老脸依旧有些胖乎乎,这番仅着裤子皮靴,打着赤膊展露浓密胸毛,胸口不但挂着纯银十字架,还有纯银的雷神之锤、镀金的弗雷之野猪,乃至琥珀打磨的幸运小精灵。
这就是个信仰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家伙,亨利知道这家伙对天主并不虔诚,这并不是问题。因为这小子就对钱财利益特别虔诚,如此反而特别好办了。
亨利拿骚的女儿还小,他抱着打扮朴素、头戴黑白混色头巾的女孩,在扈从的陪同下走进罗斯人的河畔营地。
不久,蓝狐扔掉手头的工具,领着一帮壮汉气势汹汹走出。
这场面着实吓得女孩发抖落泪, 亨利松开牵拉的手,这孩子麻熘得躲在父亲身后,默默探出眼睛观察那些像是从淤泥里钻出的鲶鱼一般脏兮兮的人。
“我的女儿很怕生。”亨利略尴尬地笑道。
“我想起了。”蓝狐捏捏胡须:“所以,你与家人已经商量好了?”
“想好了。我的女儿索菲亚会嫁你的弟弟,我唯有三个条件。”
“你说吧。”
“你的弟弟,必须年轻,必须没有接触过别的女人,必须皈依天主。”
“这些都没问题。”蓝狐有些讶异,如此大事要在这非正式场合谈妥吗?“也许,此事的细枝末节我们当在体面的场合细聊。”
“我也有此意。不如今晚我举办一个家宴,我们细聊?”
“我接受要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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