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挺好奇小萝莉有没醒来,不过好奇归好奇,他是军人,还是懂非礼勿视,也有自己的原则,没有拿手电往帐蓬里照,也没有偷窥,甚至怕手电筒的光照到帐蓬惊醒小萝莉,他把手电筒光压得很低。
怕弄出声响吵到小萝莉,他轻手轻脚的走路,离开帐蓬三两米远才放开脚步,到下游离帐蓬十几米远的地方先解决内急问题,跟军营兄弟们在一起,都是男人,内急问题不是问题,陪小萝莉外出,为免尴尬,他必须要赶在小萝莉醒来之前解决新陈代谢问题。
燕行在洗脸的时候有新发现,溪水里有鱼!
那一发现让他兴奋不已,立即脱长裤鞋袜下水,他和兄弟们曾经常年在野外求生,野外生存技点基本全部点满,抓鱼那是不用费脑子的技术活,很快就抓到好几条。
溪流比较小,鱼儿不大,最大的不到一指半宽,纯野生鱼。
抓到鱼儿,燕大少用草串起来,抓来十来条,心满意足的上岸,穿好裤子和鞋袜,把鱼儿剖肚清洗,再串起来,提溜回帐地。
他洗涮加抓鱼共费去十几分钟,回到扎帐蓬的地方,又拿煮奶锅和碗去溪边淘米装水回来,再拔开昨天烧火的火堆,生火。
冬天冷空气下降,山里的地面与草木表面都是潮湿的,昨天捡的柴和草也湿润了,好在藏中间的一些是干燥的,很快引燃火,煮粥。
燕行又去弄几根小树枝,串起鱼儿放火边烤,烧一阵,加点盐,加点五香粉,等粥煮熟,鱼儿也烧得金黄金黄的。
六点过后,天边才破开一丝鱼肚白,为防止炊烟袅袅被人发现,他也停止烧火,让粥在火烬上温煲,鱼串也放一边。
当天色越来越亮,燕行才望向小萝莉的帐蓬,霍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小萝莉起来了,揭开帐蓬门透气,她坐在帐蓬里打坐。
神出鬼没!
那一刻,燕行气愤的很想去把小萝莉揍一顿,不声不响的,会吓死人的!最郁闷的是他竟然不知道小萝莉是什么时候揭开帐蓬门的。
乐韵的生物钟也定在每天五点准时醒,她醒来时燕帅哥还没醒,所以躺着没动,过几分钟燕帅哥起床去洗涮,他没有趁她没醒时乱偷窥,让她非常满意。
等燕帅哥去洗涮时,她抓紧时间回空间摘收一些必须要收采的瓜菜,然后赶在燕帅哥回来之前回到帐蓬打坐。
一天之计在于晨,早晨空气最好,修习一个钟,神清气爽,拿洗涮口爬出帐蓬,看到燕帅哥一脸郁气的望着自己,乐韵扬起灿烂的笑脸:“早好哟,燕帅哥,你烤的鱼好香。”
“早好。”对着小萝莉那张比太阳还明艳的圆脸,燕行有再多的郁闷也在不知不觉消散了,眼睛眯了眯:“小萝莉,你每天都打坐?”
“对啊,每天打坐一个钟,胜睡十个钟。”乐韵伸个懒腰,愉快的跑向溪边去洗脸。
燕行眼角微微的颤动,小萝莉说的“每天打坐一个钟胜睡十个钟”,说的虽然有点夸张,不过却是真理,当年他遇到的那位前辈也说了打坐的重要性,他当年每天也必打坐,后来修到一定程度,不必一定非以打坐形式修炼才没有天天盘膝打坐修习。
他觉得他又挖掘到小萝莉的一个秘密,以前,他以为小萝莉是古武弟子,现在他确信小萝莉是古修门派传人。
古修门派子弟顶着普通人的身份在满世界的跑,想想,燕行也是醉了,更醉人的是他运气真是特好,百年难遇的古修弟子竟然教他遇上了,缘份啊。
乐韵洗涮完毕,回营地吃早餐,饭后洗刷好锅碗,由燕帅哥帮拆帐蓬,她撒欢似的找药材,初冬之季,许多药材已枯老,不过没关系,有些可以取根,有些摘籽儿,物尽其用。
燕行拆完帐蓬干脆绑自己背包上,他帮背行装。
收拾好物品,两人往深山钻,燕帅哥是当跟屁虫的,遇到需要他出力的地方,他任劳任怨的当苦工帮挖药,让他最开心的是半上午时找到一棵野生葛根,挖到三十来斤根。
乐小同学只截取淀粉最丰富的几段,其他的并不想带,燕帅哥也不嫌重,乐呵呵的捡起来砍成一截一截,全塞进他的大背包,然后,他跟在小萝莉屁股后面,边走边嚼葛根,即能补充能量,又能当水喝,两全其美。
快到中午时,到一个山坡旁遇到几只肥肥的灰野兔在觅食,燕行两眼放光:“小萝莉,中午可以加餐了,我去打猎!”
他不等小萝莉同意,丢下她,像只闪电豹蹿起来,扑向离得不远的一只大灰兔子,那笑脸明晃晃的闪眼。
灰兔们感受到了来自人类的阴森森的恶意,撒开脚丫子,嗖嗖一阵乱蹿,钻进草丛树丛逃之夭夭。
看到燕帅哥赤手空拳的去捕兔子,乐韵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心情忧伤到明媚,半晌,吐出两个字:“蠢货!”
燕帅哥那么帅,长得那么俊,看起来不像是脑子进水的二货,可为什么犯起二来也是这么的无可救药啊,你说,兔子就在那儿,为什么要跑去捉?为什么不能丢暗器?
军刀或柴刀啊,石头啊,那些都是最好的暗器,随手丢过去放倒一只不就行了,那货竟然像小孩子似的跳起来去追捕,智商堪忧啊。
为燕帅哥智商着急的乐韵,也不管那家伙,他爱玩就让他玩吧,再说,他跑远了更好啊,她可以愉快的往空间丢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