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辅 第280章 剑指东瀛(十五)进退之争(3/4)

再到1680年,清军收复海坛之战,万正色战船“炮火齐发,击沉贼船十六艘”。1683年澎湖海战,炮击战术变得更加重要,海上交战发铳为先,“焚寇之船莫如火,碎寇之船莫如炮”。

谷乫

彼时清军大小战船被炮打坏者甚多,而清军用舰炮击沉的郑氏大炮船也有八艘。

这个时期也发展出了舰炮对射的战术,据《台湾外纪》载“凡水战,彼此望见,即发斗头熕。将近,或发左边炮;转舵,发尾送炮,再发右边炮”——瞧瞧,这与当时欧洲战列舰侧舷齐射战术是不是已经高度一致?

不过,虽然炮击战术逐步成熟,但是以舰炮决胜负的情况在当时仍未出现。在一般的海战事例中,多样化的炮击、冲犁、火烧、跳船、肉搏等仍是常规战法。

即便是炮击战术应用最为广泛的澎湖海战中,清军用火桶火罐焚毁郑军大炮船十八只、大鸟船三十六只、赶缯船六十七只、洋船改战船五只,也远多于舰炮击沉的区区八只。

把清军放在一边不提,先看另一个问题:与当时欧洲相比,大明水师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在欧洲尤其是大西洋沿岸,15世纪最后几十年,伴随着大航海时代的来临,欧洲船舶出现了可以击沉敌船的舷侧重炮。

16 世纪,随着舷侧炮技术的成熟与发展,以撞击和强行登船为特征的海战方式逐渐被侧舷火炮齐射的战术所取代。

17 世纪发生了激烈的海军军备竞赛,各种新型战舰不断涌现,炮火越来越猛烈,战舰速度越来越快。

面对欧洲的坚船利炮,大明水师在变革在方向上大体能与欧洲保持一致,但时间上要晚一些。明朝在16世纪才开始在战船上应用发熕、神飞炮、威远炮等重炮,17世纪初才开始使用红夷大炮,采用舷侧炮技术和炮击战术。

不过更重要的是,大明水师船炮变革呈现出明显的“重利炮,轻坚船”的技术偏好,即舰炮技术变化频繁,与欧洲舰炮的变革节奏、方向一致,而船舶技术变化迟缓,有限的变革也多是应因火炮需要的产物,并未发生根本性变革。

火器这种东西,它的进步是线性的,所以在引入欧洲火炮之后,中国传统的造炮技术只需要有限的改进即可适应,因此对于火炮技术明代技术人员一直紧跟西方脚步,然而造船技术则正好相反。

首先,中西帆船的帆装难以兼容,这一点早就说过。受地球自转影响,大西洋东岸海域风气和柔,极少海洋性风灾气候,对船舶的驶风性能要求极高,所以欧洲船舶往往有巨大繁复的风帆。

而东海和南海所在的太平洋西岸则风涛多险,受海洋性季风影响大,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高发。因此中国海船发展出便于快速缩帆、驶风避险的硬帆纵帆,而一直比较排斥欧洲帆船复杂且难以操控的软帆和横帆。

其次,中西帆船的操控系统难以兼容。纵横跨越大西洋的航行安全系数略高,对船舶的操控性要求不高,其风帆只是提供动力,不影响船行驶的方向。

而东海和南海岛屿众多,暗礁丛生,兼以群岛星罗棋布,沿岸海屿断续,其实很像是一个内湖;又加之海禁影响,对外贸易萎缩,海上货运的目的地通常就以周边沿海地区为主,一般不过马六甲,故海上贸易完成一个航行周期的时间比较短,补给相对方便。

以上多岛礁和航距短的特征,使得建造大船既无必要,也不便利,反而是中小船型操驾灵活,易于驱避,适宜多岛礁环境,于是成为明代海船的主流。

最后,中西帆船之间结构差别巨大。欧洲船舶主要以跨海远航为主,航行周期长,补给不便,往往需要体型巨大的船只才能保证长时间航行的给养和单次航行的利润。加之航行海域安全系数高,其船以水平隔舱为主,装货量大。

东海和南海海上行船颠簸不稳,船载货品又以鱼类、陶瓷、大米、食盐等大宗散装固货为主,对船舶稳性要求很高——别的不说,陶瓷这玩意可娇贵得很。于是中国海船就采用了能够固定分割货物、方便货物转运、提高船舶稳性、类似集装箱功能的密实的横隔舱结构。

这样一来,欧洲海船的复杂帆装、体大难驭等特征,在东南亚海战和短途贸易中就不但没有技术优势,反而成为致命缺陷。

在历次对抗当中,东南亚各苏丹政权往往利用兰卡桨船形成对葡萄牙大船的优势;明朝水师往往能够因以制敌,利用诸番舶“大而难动”的缺陷,用火攻、登船等灵活机动的战术,取得对欧洲船舶的胜利。

海船建造是传统社会最复杂的工业门类之一,牵涉面广,生产链条长,技术难度大,各个环节彼此依赖,互相制约,这是毫无疑问的。

欧洲船舶技术与明朝船舶技术分属两个独立的技术体系,彼此都有一套满足航海需求并且十分成熟的技术体系,各自对环境依存度高,技术传统差异大,很难形成彼此借鉴,相互学习的局面,反而彼此漠视,相互排斥。

如此一来,明代战船船舶技术的变革,其实是船舶技术传统发展,应因舰炮需要的结果,只是对原有技术传统的改进、强化或弱化,并未出现大规模改行西法的情况。

而这也同样是京华造船厂只能尽量借鉴一些符合未来海战发展趋势的思路,而不能完全抛弃中式战船建造模式的原因。

为什么京华要固定生产一种制式的武装运输舰?因为在东亚、东南亚海域内,武装运输舰的大小正好能兼顾适航性、运输量与相对较高的作战能力,再大则运输与适航下降,再小则战斗能力又不足。

京华造船体系内,武装运输舰以上就是巡洋舰与战列舰,这是专业的战斗舰,因此运输能力可以大为弱化,主要考虑作战。并且他们主要是作为战斗核心舰存在,在实际作战时,其外围永远会有数量更庞大的武装运输舰伴航,故其不必担心在这些海域出现“大船难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