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斯端起酒瓶,又为两个杯子里倒上绿色的酒液,举起杯子在灯光下晃动,如同一位鉴赏古董的商人:“这可是上好的绿魔苦艾酒,高达89度的好酒。能带来创造的灵感,是智者们疯狂迷恋的杯中之物,大师级的致幻魔液,没有它就没有梵高的《向日葵》,就连圣经《启示录》中,也有它的一席之地。可是如今很多无知的人喜欢在酒吧里把它做成鸡尾酒,但我却喜欢净饮。以前我总是认为,任何酒如果调入了别的东西进行勾兑,即便获得更好的味道,但始终是偏离了本质,只剩下华丽的外表和无用的躯壳。”
他忽然竖起一根手指,仿佛在给自己的学生上课一样:“不过,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我一直苦思冥想着在我们伟大的‘神之光’基因计划里为什么迟迟未能得到突破,即便我翻阅了所有的亚特兰蒂斯古本残卷,依旧找不到能造出‘毁灭者’的途径。后来我才发现,我始终禁锢在自己的固有思维方式里,总想着用我们亚特兰蒂斯人的基因和莫利亚古人类基因进行混血从而提取出更优秀的基因,却忘了另外一件事情。”
史密斯晃动着酒杯,看了看杯子里绿油油如同翡翠般的液体,抬起头问:“什么事情?”
海恩斯双目放光,就像哥伦布第一次发现美洲大陆一样欣喜若狂:“现代人类!他们从我们存在的时代就已经开始在这个地球上繁衍,可是由于他们愚昧而且羸弱,所以我们一直只把他们当做是奴仆,却忘了在末日战争之后,他们却依然顽强活在这个地球上,并且繁衍得越来越多,并成为这个星球主流的事实。”
史密斯疑惑道:“你的意思是?”
海恩斯喝光杯里的苦艾酒,继续道:“有时候,卑微的生物身上或许有着我们忽略的优秀之处,正如小小的槲寄生可以杀死光明之神巴德尔一样,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当我对的‘神之光’基因计划陷入绝望之际,一次误打误撞,我发现中国人的基因如何和亚特兰蒂斯人、莫里亚人基因混合,会产生极其意想不到的想过,可以这么说,我从那次试验里看到了‘神之光’计划成功的曙光!”
他满是皱纹的眼睑下,幽蓝深邃的眼睛射出一种亢奋的光亮。
“啊!请原谅我这么说教,现在看来,我是开始怀念我的教授生涯了,以为自己还在慕尼黑大学的讲台上。”
史密斯优雅一笑,礼貌道:“不,我对这些事情也很感兴趣,我可不会反对你继续往下说。”
海恩斯微微鞠了一躬,像是对史密斯的宽容表示感谢:“中国人是个很坚韧的民族,在新纪元的四大文明里,他们是唯一一个至今仍旧没有被摧毁的,我应该早就想到,得用中国人的基因进行混合改造,结果……”
史密斯目光也开始发亮:“结果成功了?”
海恩斯扁了扁嘴,遗憾地摊摊手:“结果还是失败了。不过,已经比以往的单纯用亚特兰蒂斯种族基因和莫里亚古人类基因混合要成功许多,我多方面查找原因,后来发现是我使用的基因纯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