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
正午。
古朴的红木雕花饭桌,铺着细腻柔软的锦缎桌布。
金丝线缝制的点缀花纹,在透窗晨曦的映照下,若隐若现。
豆豉蒸鱼、红焖肉、桂花糖藕、五香炖鹅...
足足十好几盘精雕细琢的菜肴,油光锃亮,酱香十足。
那鲜活的花鲈犹在微微噗噜作响,鱼尾相翘,勾人食欲。
“贤侄啊,动筷,快动筷!”
林镇海笑呵呵的,看着左侧神情自若,脊梁笔直的黑衣少年,不由心下感慨。
这才多久?
从一介仆役,到马夫,只是在他林宅的眼皮子底下,原本注定翻不了天。
就算成了武夫,被那火窑陆庄的少爷赏识,最多最多,也就做个佩刀客,活得体面些。
说到底,不也是个‘跑腿’的?
没个十年八年的摸爬滚打,再加上拂了自家面子,他都不值得跟我一起上桌吃饭!
结果...
短短两个月不到。
这小子,竟一跃成了‘风云会’一座堂口的堂主,还是重中之重的药堂堂口!
天可怜见。
他林宅安在了火窑边上,平素采购、采办丹药,包括他自身淬骨、炼皮的需求,都是在以往药庐的黄药师那订的。
而且林宅虽产业不少。
但说到底,也都是在柴市、火窑底下开铺子,他也只是个淬骨圆满,跟人家东家比,自然是差了一头。
要不是生了个同样淬骨圆满,而且比他还要强出一头的女儿。
恐怕,他此刻见到了季修,这腰杆子都未必能挺直!
毕竟有求于人,真要给你穿小鞋,难不成下次买些丹药、药散,还得专程从东街跑到西街,去三大帮,亦或者到内城闹市,去买四大馆的秘传丹药?
那一来一回,可费老牛鼻子劲了。
不过现在...
情况不一样了。
他的眼眸余光瞥向季修身畔。
便见到了自己的二女儿林如月,梳着一头乌黑鬓发,佩流苏、着玉簪。
披肩的雪狐棉衣底下,穿着修长的祥云褶裙,双眸清澈,低着头看着两只攥紧的小手,抿着唇,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眼泛笑意:
“季修,我也不遮遮掩掩了,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上一次开口,替我林宅除了‘老鼠’,给如月剔除了隐患,说实话,我一直都想见你一面。”
“东家客气了。”
“当年承蒙二小姐恩惠,不然绝无我今日的成就。”
“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既然我身无虞,恰巧那一晚偶遇如雪小姐,将其中隐秘点破,不过顺手为之,不算什么。”
季修举起筷,挑了一快顺滑的花鲈鱼肉入嘴,只微微一抿,顺滑柔嫩的口感,顿时爆开,不由叫他暗赞。
还是这些大户人家会享受。
不论是火窑还是风云会的餐食,那都是补筋血、大块肉加料子炖在一起糊的,比他小妹做的都差远了,更别说和这一桌子比了。
若不来上一桌飞燕楼几十两的席面,其他的,可比不了这一桌饭食。
这副波澜不惊的作态,再加上那一句话,叫桌上三人同时一愣。
“独善其身,兼济天下...”
林镇海眸泛惊容。
这小子,腹有诗书锦绣啊,到底是哪里学来的?
如此心气,难怪不甘平庸。
一时思及当下时局,又不由多了几分真心劝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