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代表着于大章正式成为了一名刑警。
从此之后他就可以和其他正式警员一样出任务了。
其实被人重点照顾的感觉并不好,被照顾的对象会本能地产生一种自卑心理。
当知道自己是被警校安排进警队的,于大章就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没办法,两辈子都没走过后门,不适应。
当天下午,一大队开了个紧急会议。
会议由支队领导主持。
内容就一个:一大队抽调警力,重点对之前那起拐卖案进行调查。
就是周子喆提供线索的那起拐卖案。
于大章刚开始没听明白。
他记得十多天前,支队已经派出两名刑警去调查了,怎么现在又找上了一大队?
而且拐卖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严格来说,不属于暴力犯罪。
因为大多拐卖使用的都是蒙骗、利诱的方法,直接使用暴力的非常少。
所以不在八类案件之列。
如此说来,就算支队急于破案也不应该让一大队参与。
直到会议开到最后他才知道原因。
之前那两个派出去的警员,已经失联整整两天。
那可是两名配枪刑警。
这说明什么?
案件升级!
妥妥的暴力犯罪无疑了。
人和枪都不见了,这事简直大条到爆。
由于一大队警力有限,最后支队领导做出决定。
由魏谦牵头,二大队和三大队配合,两人一组,分成多个小组进行追踪调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找回人和枪。
先将人撒出去,如果某个小组找到线索,其他人可以立刻赶往现场增援。
会后,于大章从师父吕忠鑫那里得知。
两名警员失联的第一天,支队还没太当回事。
外出办案,手机没信号那是常有的事。
可时间一长就不对劲儿了。
当支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那两名警员已经失联了超过二十四小时。
两人杳无音讯,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这期间他们也没有主动和支队取得联系。
支队立刻做出反应,马上派人进行追查。
为什么不直接上报局里?
事太大了!
丢枪这种事不管放到什么年代、什么部门,那都是天大的事。
更何况还是一下丢了两支枪,再加上两个在职警员。
支队肯定要压一下,先自己部门出警寻找,但这个时间必须控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如果超出这个时间点,就要立刻上报到局里,不然部门先行调查的理由就不成立。
要是落下个不及时报告的罪名,李钧这个支队长也别想干了。
因为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那可是要判刑的。
知道此事的严重程度后,于大章心中暗暗祈祷着:那两位同事可千万别出事啊。
这一世如果不是自己将顶包案破获,也不会有这么一出。
后悔不可能,但那两人的失联确实和自己有间接关系。
当一件事的结果被改变,后续将发生怎样的变化谁也说不准,就比如这次……
顶包案牵出拐卖案,然后拐卖案又再次升级。
于大章思索片刻,随即和吕忠鑫请了个假:
“师父,我去一趟看守所,有些事我要当面问问周子喆。”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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