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在画着草药的顾薇,看见他竟然徒手掰着红薯。
那线条健硕流畅肱二头肌都爆出来了,让她忍不住睁圆了漂亮的眸子,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
啧啧啧,大佬还真是有力气啊,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徒手将那么大的红薯掰成块的。
也难怪在山洞里他能掐着自己的腰,自上而下的完全不用她花半点力气。
“你看什么?”林少琛神色寡冷地斜睨了她眼,总觉得这小姑娘有点儿色眯眯的。
顾薇赶忙挺起了小身板,一板正经地道:“我就是在想床板今天弄得好吗?我们今晚该不会还要睡棉被吧?”
“这种事不需要你操心。”林少琛冷声道。
面对他种态度,顾薇也不觉得恼。
在她看来既不好色,又不在意传宗接代的未来大佬,这种冰冰冷冷的模样才符合他的人设。
收回视线,顾薇低下脑袋认认真真地画起了草药。
林少琛听着笔在纸上落下的沙沙声,扭头看了眼身边专心致志的小姑娘。
金色的朝阳下,小姑娘那滑嫩细幼的脸蛋如上好的羊脂白玉,几乎都快要发光了,扎眼的很。
精致小巧的鼻子下点缀着如花瓣般红的唇,看起来就让人忍不住的想要亲上口。
两条乌黑的长发所成了松松的麻花辫垂落肩头,偶尔有风吹过,发丝拂过那魅惑人心的面庞,更是多了几分妩媚俏皮。
这就是他的妻子。
无论好坏他这辈子都只可能有这么一位妻子。
以前林少琛从来没想过结婚。
哪怕打娘胎里就订下了娃娃亲,他也在明白是什么意思后,就无数次提过要退了婚约。
虽然两家人都不同意,但他比谁都清楚,他是一定不会娶那位女同志。
但现在看着身边的小姑娘,林少琛突然觉得自己的妻子似乎就该是这个样子。
又娇又软的,是个离了照顾就活不长久的漂亮小废物。
要不然以他的性子,找个宜家宜室、独立自主的女同志当妻子。
很有可能工作一投入,就会忘了自己还有个小家。
而且这么好看又天真懵懂的小姑娘,无论嫁给谁都没有舍不得对她不好吧?
要是换做是别的男人,只怕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怕摔了。
可惜她嫁给了自己,总归是不如嫁给别的男人那么舒心。
林少琛微垂下凌厉的眉眼,掩住那幽深清冷的淡淡凉意。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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