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没有证据,因为当时酒店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赵生有点底气不足地说。
审判长又说道,“被告人,事后被害人曾说,要将此事告诉你们的介绍人郭姨,你为什么让她不要告诉郭姨?”
赵生回答道,“是,我是说过。但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我们俩人的私事,没必要告诉一个外人,而且我担心介绍人知道了,会把这件事到处宣扬。”
审判长问完了他想了解的问题,便说,“公诉人和辩护人还有其他问题吗?”
两人同时说道,“没有了。”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院提供证据。”审判长说道。
李卓站了起来。
“我方掌握被告人赵生犯有强iian罪的犯罪事实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方从饭店门口以及酒店的监控录像中调取的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内容。录像中可以看到被告人赵生一直搀扶着被害人程雨,可以观察到被害人的身体状况不佳,无法独立行走。”
“酒店走廊的监控显示,两人走进酒店房间,除了被告中途离开了一段时间,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害人才先行离开。这段监控录像与被告人赵生的犯罪事实有着重大联系。”
“第二,我方从被告人和被害人各自的手机中收集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发现在案发后,面对被害人程雨的言语指控,被告赵生表现出了害怕被其他人知道的慌张情绪,阻止被害人报警以及告知他人。”
“在被害人多次表示要追究被告的责任后,被告又给了被害人一笔大额的资金转账作为补偿。”
“第三,被害人程雨在陈述中提到,‘我当时头很晕,赵生趁我意识不清,没有力气反抗的时候,强行侵.犯了我’。”
“第四,根据当时酒店前台的证词,被告赵生在搀扶程雨进酒店的时候,程雨一句话都没说,看起来很像是失去了意识。”
李卓说完后,审判长问道,“被告人,你对以上证据是否有异议?”
赵生急忙说,“我有异议。我当时是慌张,但并不是因为我害怕案发,只是因为我不明白程雨为什么突然说我强迫她。程雨的陈述不是事实。”
审判长又问,“辩护人和被告人是否有申请新的证人到庭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请求?”
李杭说,“审判长。我方申请证人,当晚的酒店前台赵莉莉,到庭询问。”
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女孩,被带到了证人席。
“证人,说一下你的个人信息。”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响起,不过赵莉莉却一点也不怵。
“我叫赵莉莉,我是案发当晚金桔酒店值班的前台,当时就是我给他们办理的入住1167号房。”
审判长又转向李杭,问道,“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证人的?”
李杭面对着赵莉莉的方向,问,“赵莉莉,当晚你看到被告搀扶着被害人进来,有没有注意到被害人的身体状况?”
“注意到了。不过那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们做前台的,经常能看到这种情况,一个男的扶着一个醉醺醺的,或者迷迷糊糊的女人来开房。我们一般也不会多问,问多了搞不好要被投诉的。”赵莉莉撇撇嘴说。
李杭又问,“金桔酒店房间是否是配有座机,可以联系前台?当晚你有没有接到程雨的求救电话?”
“每个房间都有电话,就在床头。只要拿起来按一个键就可以接到前台。不过当晚我并没有接到他们房间的任何电话。”赵莉莉说。
李杭接着问,“在你的陈述中说,当晚你曾经去过被告和被害人房间所在的楼层?”
“是的,因为1165号房间的客人说他房间里的空调噪声很大,当时维修师傅不在,我就先上去看看情况。”赵莉莉说。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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