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把摊子摆出来才十几分钟,就有个骑自行车的中年男人单脚支地停了下来:“这袄怎么买的?”
“十五块钱一件,不讲价。”
“十五?贵了!”
听到这个价格,男人连下来试穿的意思都没有,骑上车就走了。
接着又来了两三个人,都是问了问价格就摇着头离开了。
周达顿时有些紧张:“小乔,咱们价格是不是定得太高了点?那商场里头的棉袄也才卖这个价呢。”
“商场怎么了?凭什么商场就可以卖十五,咱们就不行?我这棉袄质量可比商场好得多。”
“话是这么说,可大家伙不认啊,他们只认商场的货,摆摊卖的,不管多好他们都觉得不行。”
其实周乔心里也有些没底,这跟她想象的不一样啊。
她还以为大冷天的,大家看到棉袄就会扑上来试穿,然后感觉到保暖之后,你一件我一件的很快就会卖光。
可这都半个多小时快一个小时了,别说卖出去一件了,连个愿意试穿的都没有。
周乔想了想,立即道:“这样,周正你和周达别在这陪我买了,你们出去逛街去。”
“啊?我俩逛街,那小乔你一个人买啊,那怎么行,我不去!”
“啧,你别着急啊,听我说,你们就假装逛着逛着,逛到我这,然后假装试穿,给我当个托儿!”
原来又是当托儿啊。
周达顿时笑了,这他可在行,一开始摆摊卖东西的时候,他可没少当托儿。
领会到周乔的意思,周达立即和周正丢下手里的东西,往远处走去。
哪知道两人才刚离开,一个穿着风衣系着围脖风度翩的男人就走到了摊位面前。
周乔正蹲在地上收拾东西,看到一双崭新的皮鞋停下,顿时喜出望外。
皮鞋这么干净,擦得这么光亮。
不用问,一定是有钱人啊!
可是当她激动站起身来的时候,却一下子愣住了,眼前人,竟是许久未见的林志杰,周乔回想着《野鸭鲜》的剧情,这林志杰也是当时喜欢原身的,他的出身相对来说比较好。
“怎么是你?”
看到久违的周乔,林志杰也淡淡笑了:“是我很意外吗?你在这里做什么,卖棉袄?”
藏蓝色的棉袄穿在他的身上,瞬间变得时髦了很多。
就连周乔都露出了几分惊艳的神色,心里感叹,她终于明白后世的那些服装设计师为什么要找模特了。
同样一套衣服,穿在普通人身上和穿在男模身上就是不一样啊。
“很不错。”
林志杰本来只是想支持一下周乔的生意,顺便借机跟她多聊几句,没想到真的穿上身竟然很喜欢。
布料并不高级,只是普通的粗布,但因为颜色渲染得好,并不会让人感觉到乡土,皮肤白的人穿了,甚至会被衬得更白净。
冷风袭来,竟全被挡在了棉袄之外,一丝都没有透进去。
更难得的是,这么厚的一件棉袄竟然不沉,甚至比那些只有一半厚度的棉袄还要显得轻盈许多。
他不由十分意外:“这是你做的?也太优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