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陈玉楼特意绕道昆莫城,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
便是招募引路人。
毕竟此行他们要从鱼海,一路北上,横穿黑沙漠,寻访精绝古城。
纵然来时已经梳理过无数次剧情。
又借助于地图反复对照。
但沙漠不比寻常,少有参照,没有路线。
如今又是风季,沙丘每时每刻都在移动,不是常年在沙漠里摸爬滚打,一般人贸然进入就是个死字。
“好,掌柜的,我这就去。”
花玛拐对这种事得心应手。
甚至进入河西后,跟维族、回回打了不少交道,都已经学了几句简单的语言。
带上两个伙计,纵马径直离去。
作为丝绸之路上的古城,城内居民对汉人并不意外,甚至此刻围上来拉拢生意的人中,就有不少汉人的身影。
他们有是以前军户后代。
也有来往中亚做生意的行商。
“巴依老爷,到我家用饭吧,一定合您的口味。”
“我是养马的,老爷们赶路辛苦,我可以帮忙照料。”
“诸位,我去过黑沙漠,不仅可以做向导,还能提供驼队。”
“……”
听到两人一番交流。
赶来的商户已经确认有利可图。
不说其他,如此庞大一支队伍,每天衣食住行就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要去黑沙漠。
只有两条路。
要么横穿哈顺戈壁,也就是被誉为八百里沙河的库木塔格,再沿鱼海北上,要么翻越东天山,绕道火州进入黑沙漠。
第一条线路虽然更长,花费的时间更多。
但相对也要更为安全一些。
东天山常年被冰川覆盖,最高峰海拔将近六千米,属于极寒区域,昼夜温差可能达到六七十度。
别说他们这些从南方来的人。
就是世代住在天山脚下的羌塞月氏、乌孙、姑师人,都不敢轻易进入天山。
尤其是那些猎户。
谁都知道,天山上栖息着无数雪豹、白狐、盘羊、马鹿以及石貂、野马,也是最为值钱的野物,甚至还长有价值千金的雪莲。
但又有几个人入山?
尤其还是这个季节。
拿命换钱,也得有命花才是。
真要强行越过天山雪线,最少得有一半伙计要将命丢在山上,成为另一具冰川水晶尸。
所以,只要眼前这帮行商队伍,脑子没有进水,就一定会选择哈顺戈壁。
上千里距离,一路上水草粮食、衣物补给,哪一样不要花钱?
以至于脑子灵活的,都开始做起了驼队生意。
“你家有驼队?”
骑在马背上的陈玉楼,目光扫过熙熙攘攘、嘈杂喧哗的众人,准确落在其中一个小老头身上。
头戴一顶毡帽。
身上套着厚厚的羊绒夹袄。
看相貌似乎是蒙族人。
西域境内,各族共居,只不过维族和回回人数最多。
和滇南那边情况差不多。
蒙族和女真部落,几乎都是前朝遗民,躲来此处避祸。
“有的有的,各位,你们骑的都是汉马,不能耐寒,又无法适应沙地。”
“想进黑沙漠,不用驼队寸步难行。”
被点到名字,小老头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点头道。
城里什么情况,他比谁都清楚。
没有行商队伍过路,家家户户都快到无米下锅的地步。
放到往些年景,谁不是等着客人上门,几时会跑到城门口拉客。
眼下这么多人竞争。
自己独拔头筹。
他哪能不激动万分?
“有多少骆驼?”
陈玉楼当然知道驼队的重要性。
这段时日,他们还只是横穿戈壁滩,都有种举步维艰之感。
小老头虽然是在拉拢生意,但不得不说他一番话确实有道理。
陈家庄马厩里的马,多是云贵马,或者川西马。
这几个地方养出的马,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翻山越岭,适宜于山地奔袭。
但西域,自古以来多用天山马或者河西马。
更为耐寒耐旱,脚力和体力也远胜于川西马。
不过,在沙漠中行路,马终究不是骆驼的对手。
“三十七头。”
小老头伸出几根手指,一脸自傲的道。
昆莫城里,也只有他家有这么大一支驼队。
不过,他话音才落,就见到陈玉楼摇了摇头,脸上闪过一抹失望。
“太少了。”
“这……”
小老头则是一下慌乱起来。
本以为今日这桩生意会稳稳拿下,毕竟,整个昆莫城中,除了他谁还能养得起那么多骆驼,但却完全没想到,眼前这些人胃口如此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