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学院固然有像艾尔莎这样走后门的学生,但大多也是有识之士。
因此,在座学生对于十四行诗有深刻的了解,能判断出讲师是否真的言有所物。
叶芝在美学艺术的天赋加持之下,讲述由简入深、通俗易懂、引经据典。
即便部分学生有心鸡蛋里挑骨头,不屑的眼神却也慢慢发生改变,交头接耳低声议论。
“这个年轻讲师貌似真的挺有才华?”
“他不是从北边来的蛮子吗?怎么对诗歌这么了解?”
“废话,不了解诗歌,他怎能让院长都赞不绝口!”
议论声落在艾尔莎的耳朵里,不由让这名迷妹的嘴角微微上翘,心想,你们越夸叶芝,我越开心,谁让我率先发现他的过人之处。
“遍观古今,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诗人们总是自己给自己设下格律的限制,好比戴着镣铐跳舞。”
叶芝说道:“正是因为有了限制,才可以在相同的框架中,甄别出诗作的好坏。”
“但是——”叶芝话锋一转,“对于真正拥有大才的诗人,他们会跳出格律的限制,并赋予诗歌全新的灵魂。”
杜甫是格律诗中最为出众者,但李白却跳出格律,气象更为豪放与浪漫。
十四行诗之父彼特拉克使抒情诗臻于完美,莎士比亚的诗作,却又改变了彼特拉克的格式。
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叶芝当即“文抄”了一首莎翁的十四行诗。
“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
你不仅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
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雕落,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里漂泊,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
诗篇的好坏,学生们均能判断。
这首诗歌以反问句式起手,更加突显夏日不及少女的芳姿。
更在末尾处,表示长夏也会过去,但少女的美丽形象却会在这首诗歌里得到永存。
就连死神都会对少女予以赞叹。
可以说,盛夏衬托了少女的美好。
而这份美好,又藉由诗歌,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莎翁的诗作落下。
在中世纪犹如一枚超越百年的炸弹无声引爆,整个讲堂陷入良久的死寂。
众人只感觉大脑嗡嗡作响,心中满是不可思议,感到来自名作的冲击力。
不是,伱怎么能写的这么好?!
莎翁写情诗也是一把好手,他的诗作跨越前后数個时代,或早或晚均不会过时。
讲堂内陷入震动,热烈讨论着诗作。
“这真的是名作啊……”
“虽然不讲格律,但是写到这份儿上已经完全不必考虑格律了!”
“我应该早些上他的课才是,太可惜了!”
“他这首诗是献给谁的呢?”文艺少女感到目眩神迷,脸颊泛起绯红,低头心想道,“他的爱人将会因文学而永存,这真是太美好了……”
艾尔莎·维克自幼在锦衣玉食的公爵家中长大,却向往着远方与浪漫。
和叶芝的这首十四行诗相比,艾尔莎发现自小到大所收到的献诗,全部黯然失色!
叶芝厚着脸皮,清嗓道:
“如你们所见,我刚作的这首诗,在格律上有了改变,但并不妨碍这是首足以流传后世的名篇。”
一时间。
室内响起无比热烈的掌声。
早先不假辞色的学生们,均是心悦诚服,心中已经考虑下堂课早些来,好提前与老师交流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