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4章 不准我媳妇儿再吃苦(2/2)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着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着肯定好看。”

“他给我买了其他的在家里放着。”陈秀兰说了一句,就拉着林恒快步离开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陈秀兰看着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着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证道。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他老婆陈秀兰不是他们南平县的人,而是隔壁绿水县的,虽然都是太白市的,但两家相隔太远,以至于嫁过来之后,陈秀兰就只回过一次娘家。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结果自己却没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吃了一辈子的苦,以至于整个后半辈子他都在后悔和自责。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着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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