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罪行 第1章 (序 上)(3/3)

沈珠圆常常对着漫天繁星感谢涟漪的到来。

涟漪的到来让沈珠圆对置身于异国他乡的环境逐渐不再彷徨孤单。

沈珠圆出生于中国温州,沈珠圆七岁那年一家三口来到泰国,他们在唐人街开了家中餐馆。

次年,有个深夜,妈妈接完一通电话匆匆出门,爸爸说妈妈要出趟远门,五天后,和妈妈一起回家地还有个年龄和沈珠圆相仿的女孩。

那女孩就是涟漪。

那些发生在芭提雅的情杀案来来回回就那几种版本:女人因为男人移情别恋手刃狗男女,男人因女人变心一怒之下酿成血案,运气好地都活了下来,运气差点地三人活了两,运气最差地都去见阎王爷。

涟漪碰到地是运气差的,女人选择了和男人、男人的情妇同归于尽,自杀前女人把还没长大成人的女儿托付给挚友。

就这样,涟漪变成家里的第四名成员。

有些人即使不去表现就能得到喜欢,涟漪就是这样的可人儿。

至今,沈珠圆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涟漪时,被妈妈牵在手里的女孩个头小小的,你第一眼就能从她脸上读到“乖巧。”

人们总是很容易对小猫儿小狗儿产生怜悯。

怜悯并接受。

彼时,涟漪在沈珠圆眼里是类似小猫儿小狗儿的存在。

当晚,沈珠圆就贡献了自己最喜欢的漫画,还有她舍不得穿鳄鱼皮拖鞋。

当然了,还有一些“以后这就是你的家。”“我的东西你要是喜欢就和我说一声。”“如果有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肯定会用篮球砸他们的头。”傻话。

彼时,在沈珠圆的想象中,涟漪应该是那种走在乌漆漆小巷里会寻求倚附的小可怜,可一年后,沈珠圆不怎么痛快地接受了“涟漪只是个头小了点,可胆子一点也不小”事实。

甚至于,沈珠圆还隐隐约约有种不妙的预感,没准涟漪胆子比自己还大。

有天傍晚,她因忽然掉落在自己脚边的死老鼠差点跳到涟漪背上,可涟漪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用脚把死老鼠踢进下水沟里。

那次,因过于丢脸,沈珠圆笃定涟漪肯定有怕的东西,老虎狮子总该怕了吧,涟漪回答不知道,因为她没见过老虎狮子。

“你有,你肯定有怕的东西。”沈珠圆一口咬定。

许久,许久,涟漪才低声说出是的,她有怕的东西。

涟漪说:“我怕空荡荡的的房子,怕闪着白光的刀,我最怕地是红色的血液不停不停从人的身体里冒出,怎么止也止不住。”

在那起芭提雅华人情侣情杀案,媒体如是描述:二人年幼的女儿目睹妈妈杀死爸爸全过程。

那个有着橙黄色落日的傍晚,沈珠圆在心里许下诺言,涟漪会是她永远的朋友,这世界谁也替代不了涟漪。

和沈珠圆不一样,涟漪在泰国土生土长。

涟漪妈妈是名华裔,在芭提雅开酒馆,认识了同为华裔的萨克斯手,二人同居生下了涟漪。

芭提雅是红灯区,涟漪的妈妈不希望自己女儿在那样的环境成长,就把涟漪托付给住清迈的母亲。

七岁,涟漪才回到妈妈身边,因为抚养她长大的外婆死了,八岁,涟漪成为了一名孤儿,同年,涟漪被妈妈的挚友收养。

这几年,涟漪个头长得快,去年身高已经和沈珠圆不相上下了,沈珠圆偶尔产生过那样的想法,要是某天她误认为涟漪她应该会很高兴。

因为涟漪是美好的。

论涟漪有多美好?沈珠圆会首选涟漪的名字,如果名字叫涟漪一定会很容易被记住,并坚信名字的主人不会差到哪里去。

沈珠圆开始埋怨起妈妈给自己取的名字是从涟漪来了之后,珠圆太土了,而且很难让人不产生“那一定是身材圆鼓鼓的丫头”联想。

涟漪何止是名字好听,涟漪的长相是清纯佳人挂的,长相好性格温柔,更要命地是涟漪学习从没掉链子过,目前涟漪就读于西城区最好的高中,以英王储查尔斯名字命名,是各国皇室访泰期间的重要行程之一;而沈珠圆成绩不理想去了西城区人们口中“第二梯队”的半私立学校。

问沈珠圆嫉妒吗?

嫉妒当然是有的,只是喜欢远比嫉妒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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