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豆看书]
朝晴儿的笑容,让朝戈心里愈发吃味,他与少女相处了将近二十年,也没见少女对他绽放出这般笑容。
“该死的家伙,等你露出狐狸尾巴,我一定要你的命!”
朝戈心里愈发坚定,虚影化身绝对是羽魔王族伪装的,他做好化身露出真面目,与化身决一死战的准备。
可惜,朝晴儿完全没注意朝戈的反应,反倒饶有兴趣的看着化身,俏生生的问东问西。
化身对朝晴儿也颇感兴趣,与其热切交流。
很快,化身在朝晴儿脑海里的形象便丰满起来,大荒域一个不知名破落小宗的弟子,为了到大碎域取得天花莲木,孤身一人走进殒命之森。
这个形象,显然是虚影化身胡编乱造的。
朝戈与朝翦,显然都没有相信,唯有天真烂漫的朝晴儿深信不疑,甚至称赞化身的善心与勇气。
对此,化身谦虚接受,随口再称赞少女两句,商业互夸的两人聊的热烈,反倒把朝戈气的胸膛鼓动如风箱。
在殒命之森中,就算是隐世家族的人,也过的十分艰难,随便吃了点东西,他们便再次上路。
“夜晚的殒命之森最是危险,魔物都活跃起来,所以一到晚上,我们就会找个地方驻扎下来,只有半天才能走。”
朝晴儿骑在一匹枣红色的独角麋鹿身上,笑盈盈的对化身说道。
“嗯,夜里的确危险。”
化身点点头,在朝晴儿要求下,朝戈不情不愿的给了他一头六蹄毛驴,此刻两人并排同行。
不论是独角麋鹿,还是六蹄毛驴,都是无序界特有的生物。
它们受到魔气侵蚀,因此发生了一些异变,不过灵智倒依旧存在,还是很温顺,且具备了不错的战斗力,是很好的坐骑。
当然,朝晴儿高大的独角麋鹿,比起化身的六蹄毛驴,显然要强悍的多。
这一路上,化身与朝晴儿不时闲谈两句,其余时间基本都在观察。
他发现,朝家对殒命之森颇为了解,很多毒树,魔物,他们都有应对之法。
尤其是一种散发着荧光的蓝色粉末,似乎对殒命之森的魔物有很强的克制作用。
只要身上洒了蓝色粉末,魔物们就会离得远远的,眼中满是嫌弃,显然不想靠近。
朝家准备的很充分,所以一路上很安全,平平稳稳的走了大半日。
眼看着落日余晖洒落在森林里,零零散散的光透过茂密的树叶缝隙照射进来,反而愈发显得这里诡异。
“原地驻扎吧。”
朝戈看着四周,这里地势平坦,是个适合驻扎的好地方,当即便定下来。
立刻有护卫手持长斧,对着四周的树木劈砍下去。
殒命之森的大树,都遭受魔气侵蚀,化作魔树,拥有这一定的意识。
见到护卫冲他们动手,大树立刻寄予还击,一根根枝丫如长枪般飞刺而出,还有些树木喷出浓浓毒气。
但这些,在准备充分,对魔树无比熟悉的护卫面前不足为惧。
他们配合的十分默契,互相出手,抵挡住魔树的枝丫攻击,一边往口中塞进一颗青紫色的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