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的早,天还未亮,伙计还未来全,铺子里头更没有客人。
只有老黑和零星几个人在。
瞧见沈遇过了来,老黑在他崭新的衣服上扫了一眼,“阿遇这身新衣服穿着真精神!打眼一瞧,我都不敢认了,还当是什么大主顾登门了!”
沈遇已经跟他很是熟稔了,知道他这人爱打趣,也不同他一般见识,兀自将自己的包袱先安置到板车上去。
赵大娘给他精心准备的行李,又知道他力气大、提得动,那包袱看着真是颇为“壮观”。
老黑瞧见了,少不得来搭把手,“你这是把全部家当都带来了?”
沈遇无奈地弯了弯唇,“上回去的有些久,叫我娘担心了。这次她说什么都要我多带些东西来。”
老黑赞同地点点头,“老话说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嘛,婶子多操心一些也正常。”
说完,老黑突然嗅了嗅,“啥味道?这么香!”
沈遇这才想起之前宋玉枝说,特地给他做了三个热乎乎的肉夹馍,让他用来当朝食的。
只是后来被赵大娘一打岔,沈遇把这茬给忘了,现下那一大一小两个油纸包一并都归在大包裹里。
还挺凑巧,同样还未用朝食老黑,肚子咕咕叫了一声,不客气地一边搓手,一边对着沈遇嘿嘿笑了一声。
两人相处的是真不错,沈遇能得到眼下这份差事,虽然主要还是因为柴炭行的东家,看出他本身能力强又好学,但一开始,还是归功于老黑的引荐。
不然来往那么些伙计,东家凭啥去关注一个新来的散工?
要搁平时,莫说是一点吃食,便是旁的身外物,老黑这样帮过他的人有需要,沈遇肯定没有二话与他分享。
今日他却是垂下眼睑,半晌后才道:“你跟我来后院。”
后院日常只有东家和铺子里的掌柜、管事能进,清静的很。
到了后院,沈遇才拆开包袱,拿出小油纸包,露出了里头包好的肉夹馍,分了一个给老黑。
卤香味扑面而来,老黑好笑道:“这不就是肉夹馍吗?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我当是你带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玩笑归玩笑,既然是沈遇宝贝着的东西,老黑还是认真地吃了起来。
白面膜外脆内软,一口下去酥脆可口,满满的麦香,第二口就能吃到被咸香的肉汁浸润的部分,松软咸香,口口生津,等大口吃到里头的肥瘦相宜的肉丁,那更不得了,肉馅鲜嫩多汁,肉汁直接在舌尖绽放,又香又醇厚,搭配着馍馍却一点不腻!
老黑越吃越香,余光看到身旁的沈遇,总觉得依稀在他脸上瞧见了几分舍不得。
不过转念一想,老黑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早先他和沈遇还不算相熟,只是出了个板车帮着送了野猪去吉祥酒楼卖,后头借了半边土炕给他睡了一晚。
翌日沈遇离开,还特地留了一两银子,让他分与伙计吃酒。
也正是因为他这份大方和敞亮,老黑才格外高看他一眼,费心将他引荐到东家那里。
这才有了两人现下称兄道弟的要好。
他家兄弟连银钱都不看在眼里,还能心疼一个肉夹馍?
想也知道不可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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