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新鲜吗,家里的碗,家里的厨房,明德酒楼的厨子亲自来张家做的,做完人就走了,车接车送。
张日山侧身而立,站在座椅旁伸手做了个请,小脸板正,“尝尝看坨没坨?”
捧珠小心把筷子放在碗边,退后两步,正好和他一左一右站在两侧。
越明珠点评起来,“这碗面的精髓在于酒楼的烟火气,你让人家来家里做,我吃哪门子的烟火气?”
早料到会被挑刺,特意花了大价钱请人来家里做还要被鸡蛋里挑骨头,张日山皱眉,眼神气愤又冷酷。
越明珠歪头:“怎么说?”
让她这么一瞧,那股郁气根本无处可泄,他紧紧抿着唇,伸手去撤碗:“你不吃?不吃我吃。”
越明珠伸着筷子把手一拦,“勉强还是可以下咽的。”
“这次就算了,下次注意。”
张日山...涨红了脸,垂在身侧的手握了又握,再次被她气走了。
等餐厅只剩她和捧珠,捧珠小声说:“小姐你要是喜欢,我晚上去酒楼跑一趟给你带?”
越明珠无奈。
“我逗他呢。”
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作为保镖,不管张日山每天要被她气多少次,可只要她离开张家,他总会从意想不到的角落里钻出来,冷脸跟在她身后当一个称职的保镖。
不吭声的生闷气那种。
不知道是上次陈皮离开前她说下次见面要考察字练的怎么样,还是最近红先生又交待了什么要紧事,一连几天都没瞧见他人。
正好有段时间没见红珠,越明珠就带它去郊外遛弯儿。
红珠就是当初张启山送她的那匹三岁半的浅棕色小马,现在四岁了,在太阳光下看鬓毛有点泛红,故起名红珠。
许久不见,哪怕陪伴它最久的人是马夫,可它依然清楚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一见到越明珠就迈着小碎步低头拱进她怀里,用海绵一样柔软的鼻子轻轻顶她肚子。
像在无声撒娇: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多可爱啊。
越明珠忍不住抱着它头揉了好一会儿,还主动拿起刷子给它完整刷了遍毛,耳语了好久才把它牵出去。
乌云蔽日,正是遛弯儿的好天气。
她换了身轻便的骑装,放任红珠在草地上尽情驰骋,张日山骑马不远不近的跟着。
路过浅滩,水面没过马蹄。
红珠停着泡蹄,不时还交替着用力刨两下溪水,水花飞溅的高度都到了越明珠手上,她垂首看了一眼。
休整完毕,她轻夹马肚往前走去。
红珠走的慢,不一会儿张日山就追了上来,等他快要跟自己平行,越明珠忽然马鞭一扬朝张日山抽去。
这一鞭又急又快。
只是还没甩到张日山身前,他已经撑着马鞍及时下马避开,鞭子连他衣角都没沾到,抓紧马鞍随着马儿在地上跑了两步他才又不慌不忙地在地上借力狠蹬了一脚重新翻身上马,整个过程行云如流水。
动作敏捷,潇洒又自如。
坐稳后他还疑惑的看了越明珠一眼,没弄明白自己怎么惹到她了,不过正是这种平静的无畏,反而会让人联想到鲜衣怒马、意气风发。
越明珠初衷也不是这一马鞭。
对付他们这种身手出色的人,得声东击西。
就是现在——
藏于右手的杨柳轻盈荡开,枝条沾染的水珠霎时飞滚而出撒了毫无防备的张日山一脸。
一击得逞,罪魁祸首立即策马疾驰,纵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你真以为我会用马鞭抽人,我哪儿有你想的那么坏!”
张日山虎着脸抹掉水珠。
抬头望去。
风卷残云,一缕日光伴着她迎风远去,这一刻天高地阔,灼灼韶华。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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