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老百姓是非常勤恳的,常封答应了他们十税一,并且边角小块儿贫瘠土地不纳入收税范围之内。
基本上所有能长东西的土地都不会被浪费。
这样即便粮食产量大幅降低,但由于种植面积增加了很多,总产量应该不会差。
只要不饿死人便是非常伟大的成就了,在明末这个年代还要啥自行车啊!
山西全境在常封的鼓励下,如火如荼地搞了一两个月春耕,如他所愿把所有土地都利用起来了。
不仅如此,他还顺便打了一把土豪。
从穷鬼的身上赚钱是没有出息的,要赚就赚有钱人的钱。
谁有钱啊?当然是大大小小的地主。
他派人到山西每个县,把所有地主都召集起来,先礼后兵。
定的标准是让他们分出去一半土地,如若不听好言相劝,那就直接全部没收。
明朝至今两百多年,土地兼并情况已经非常严重,有权有势的人占据的土地不仅多,而且还都是好地。
最可气的是,他们交的税却非常少。
官僚结成了利益团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崇祯皇帝根本无计可施。
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
官僚群体里也许少数有抱负的人,愿意为了江山社稷和天下百姓舍弃自己的私利,但大多数官僚是不可能做到的。
他们要的是永葆富贵,至于皇帝是谁江山姓什么,完全无所谓。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崇祯在京师不停地罢官杀人根本没用,除非他有能力把权力伸到各个府县,从根子上下狠手。
可是,大明早就失去这个能力了。
能混成地主的不是寻常百姓,很多都是官僚家庭。
要么以前家里出过大官儿,要么现在朝中就有人,亦或是致仕归乡的官僚本身。
他们哪怕相互之间不认识,但是在兼并土地维护特权方面,却是非常统一的,民间和朝中会莫名其妙地保持一致。
官府甭管是加税还是摊派,从来跟他们无关,最终都是落到普通农民身上。
这就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
很简单的道理,穷人交不起税吃不上饭了就得卖地,卖地你卖给谁啊?当然是这些地主。
都交不上税吃不上饭了,你还想卖高价?对地主是不是有什么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