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十来个人聚在苗昂温四周,还有周边的两张酒吧里最大的卡座。
苗昂温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招集过他的那帮沙马特小弟们了。
以前他觉得实在是上不得台面。
不过今天,他又重新拉帮结派,叫了一大堆人,请大家都过来喝酒。
他其实并不讨厌,和这帮小混混们呆在一起时的感受。
在这里。
规则很简单。
只要有钱,你就永远也不缺热闹。
只要有钱,你就能永远的被众星捧月的围在中心,获得所有人发自肺腑的尊重。
你就是苗哥,你是苗爷。
虽然这种金钱制造出来尊严气息,如同小时候妈妈会带他玩的那种漂浮在小溪上点着指节大小细蜡的纸船。
星星点点珠光,顺着水流飘下。
什么时候钱像蜡烛一样烧干净了,船就看不见了。
遇到稍微大一些的波浪。
船同样也就消失不见了。
可至少在那短暂的持续时间内,在大家举着酒杯,一起向他敬酒的时候。
那种被人尊敬的感觉,是无比真实的。
有些时候,苗昂温觉得这种相处方式也挺“单纯”的。
大家不会管你是不是刚刚像一条狼狈的狗一样,被人所击败,也不会管你昨天是不是曾经意气风发的以为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在这里他不会有任何自卑。
只要大家认为他是豪哥的“手下”,只要他能请大家喝酒。
那么,他就是人五人六的大哥。
挺好。
大概他骨子里本来就是一个烂仔,烂仔哪有什么资格去当优雅、高贵的艺术家呢?
别猪鼻子插大葱了。
烂仔就应该永远和他的烂仔朋友们呆在一起,就应该搭配四周能用钱来买到甜甜的笑容的陪酒女。
好在。
苗昂温一直很清楚,哪里能找到他喜欢的可以花钱卖笑的陪酒女。
他朝蔻蔻遥遥的举杯。
混乱的灯光,淫糜的舞蹈,压抑的心情,微微晃动的地面。
整个世界都穿过酒杯的视线里随着酒浆而剧烈的摇晃,有一种虚实不定的感觉。
他冷眼看着远方的那个姑娘。
学生时代的白月光。
过多的颓丧,鄙夷,淡漠,以及讥笑,对她的讥笑,或者对自己的讥笑堆积在一起,让他的眼神变的有点发黄,也有点发红。
肝火燃烧着病人的那种黄。
酒杯反射着的女孩人影的那种红。
他笑的阴阴的。
……
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
人肯定就怂了。
其实连苗昂温旁边那些靠陪酒营业的女郎们,心思敏感的也隐约的意识到了这家伙的心情不太对。
多笑少说话,机敏的不触碰客人的眉头。
但是她蔻蔻小姐是什么人呀!
她从来才不乐意像小乌龟一样呢。
这种人,你越是可怜巴巴、委屈求全的样子,他们就越兴奋,越有满足感。
对待傻帽们,蔻蔻从来都没有好耐心。
这里起码还有保安,不在这里解决问题,胆气虚了,出门更麻烦。
她也先不弹琴了。
噌的一下,从钢琴椅上站了起来,拿着指挥棒,踩着高跟鞋却走出了击剑运动员入场的气势。
唰……
她走过来,一把拿着指挥棒,指着苗昂温的鼻尖。
“怎么,苗昂温,我懒得搭理你,伱跑来想没事找事?”
苗昂温耸了耸肩。
“没有,我看看你在这里弹钢琴,同学一场,所以我想请你喝杯酒而已。这里可不是以前的学校了,你既然在夜总会里工作,蔻蔻小姐,这不是你的工作内容么?你总不能为了这种事情,大惊小怪的要去哭鼻子叫保安,把我赶出去吧?”
“那我可是要投诉的。”
他歪了下脑袋,语气揶揄。
“还是要继续和那次一样打我啊?现在恐怕不太妥当了吧?”苗昂温靠在卡座上,继续笑了一下。
“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今天,我可是带了律师的。大警督的女儿,呃不,前任大警督的女儿,可不能不懂法呦?”
苗昂温不仅不生气,反而非常耐心的一指旁边卡座上的那位助理。
豪哥为苗昂温陪的那位助理间兼秘书,吴琴莱吴大状也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