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
“有狙击手!找掩护!”
子弹在前声音在后,在场众SWAT队员全都明白了现在的情况,急忙大声呼喊同时弯下腰寻找起掩体。
不仅如此,其中一个有着在海军陆战队服役过的SWAT队员还大声解释道:
“M40!对方使用的狙击枪是M40!”
他非常熟悉这把枪。
“罗斯兰呢?”
听到狙击枪的型号罗安眉头一皱,急忙大声询问起他们此行目标的情况:
“罗斯兰-刘易斯现在怎么样了?”
刚才SWAT运兵车上出现弹孔一瞬间,罗安清晰看到了一抹绽放的鲜血。
运兵车后,因为听到罗安喊叫急忙趴下,感觉自己捡了一条命的SWAT队员,满脸感激的看了罗安一眼。
同时,这名SWAT队员双手紧紧捂着地面上罗斯兰正在流血的脖子,大喊道:
“罗斯兰脖子边缘中弹!立即呼叫救护车!”
虽然脖子边缘中弹,但还有得救。
要不是罗安刚才喊了一嗓子,两名SWAT队员下意识压了罗斯兰一下,根据运兵车上的弹痕位置,罗斯兰刚才就被爆头了。
想到这里,莱德和一众SWAT队员看向罗安的眼神全都是震惊和感激。
至于罗安是怎么预先发现的狙击手,在场众人并没有询问罗安的想法,他们已经在心底为罗安想到了理由:
直觉。
无论是军队里的士兵还是这些SWAT队员,他们常年和敌人在生死线上战斗,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直觉,这些直觉往往能救下他们的命。
在众SWAT队员看来,罗安明显就是那种直觉感特别强的人。
想到这里,大部分SWAT队员都把罗安列到了“最想一起出任务”的名单最上方,并准备日后和罗安打好关系,任务结束后邀请他一起出去喝个酒。
原因很简单,和罗安这种直觉强大的人一起出任务,活下来的几率肯定更大。
得知罗斯兰没死,罗安顿时松了口气,急忙按下联络器大声道:
“叫救护车以最快速度过来!”
“好的!”
听到联络里肯定的答复,罗安急忙起身观察起运兵车上的弹痕,思维飞快转动。
刚才那名SWAT队员说对方使用的是M40狙击枪,该狙击枪有效射程是1000码,也就是910米左右。
弹痕出现的时间与声音出现的时间大概相差2秒左右,声音的速度是340,再加算上风速和罗斯兰刚才所处的位置……
很快,罗安就判断出了几个疑似狙击手开枪的地方,然后带领众探员飞速赶了过去。
很可惜,等众SWAT队员赶到那几个地点时,并未发现狙击手的身影。
罗安倒是根据杀手的经验,以己度人,成功带着莱德在一个无人别墅的楼顶,发现了敌人开枪的痕迹。
但对方明显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油条,一枪不中立即撤退,十分果断,根本没留下能确定对方身份的相关线索。
——
罗安和莱德回到五号调查组的时候,时间很晚,马上就要下班了。
“现在这个案子越来越复杂了。”
得知有人使用狙击枪的消息,奥古斯在组长办公室里也坐不住了。
和火箭筒一样,狙击枪也是NYPD和FBI都非常重视的武器。
坐在椅子上的罗安揉了揉太阳穴,感觉自己脑袋有点疼。
看到愁眉不展的罗安,莫娜默默给他倒了杯咖啡,说道:
“莱德和蕾西今晚值班看护罗斯兰,那家伙脖子上的伤有些严重,手术的时间恐怕会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