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与新罗马与无限神机 第一千零九十四章 规矩(1/2)

“我知道。但构成法律的应当只有不应当,还得有明确的成文法条。现在天庭草创,你们能来我这里评理,我倒是很感谢二位给我这个机会——不过我的回答可能会出乎各位的意料:我认为对‘物’的占有,这个问题并非天生就存在。”

“???”敖藏有些意外,“这怎么说?”

“《道德经》第64章有云: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这就是道家所说的‘贵货不积’。上古的圣王时代,人们对‘物’的占有还没有明确下来。山川不属于某人,草木不属于某人。谁能开发这里,这块土地就归属于谁。土地固然属于天地,但把土地开垦为田地的劳动是属于人的。一开始并没有一个人能够单独开发土地,所以土地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人,而属于村社。而在这里”

商洛摇了摇头:“我并不认为《道德经》所描述的这些先王之法就一定可以指导我们现在的实践。但我认为,我们至少不应该草率地认为人口可以买卖、债务可以传代。这一切的一切,我们需要在日后等待一个契机,需要通过一个共识来形成。至少在现在,我连‘约法三章’都不打算和各位立下。”

“那商天君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如果天条什么都没说——或者说,我什么都没说,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按照人间的律法来办。”

【好家伙你这一记回旋大皮球,把球全部踢回去了.】

“这不很正常嘛。又不是在我治下发生的事,我干嘛要管——虽然我确实可以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些权威。但是权威对修炼有用吗?屁用没有。菩提老祖问孙猴子:要不要学兵法、要不要学从龙之术,要不要学赚钱的方法。猴子全都不要,因为全都不得长生。我的标准是很明确的:我是个修士,和长生无关的我不管,和我无关的我不做。就这么简单。”

【啊所以你对天庭的看法也是这样吗?】

“怎么说呢如果要让我来为天庭立规矩,那么也一定是以‘不干扰我自己的修行’为第一优先。如果我连自己的修为都管不好,我又怎么去管别人?而且这可是8000万人的因果,搞不好是要出事的。事情要是办岔了,将来算业力算到谁的头上。”

【这啊这,确实。你办好了未必加功德,办砸了可就大条了啊。】

“所以——”他面向两人,“我认为这件事应该按照大明的律法来办。我会监督这件事的办理。”

“诶?”敖藏诧异道,“商天君你不是不管吗?”

“身为修士的我,不想管这件事。但是身为天君的我知道——这事必须要管。所以我的意见是,天庭的归天庭,朝廷的归朝廷。物权官司这种事,完全由朝廷来管。那么.朝廷要管的话是怎么管的?”

敖藏摇了摇头:“朝廷不允许人口买卖。”

“那么至少,在朝廷那边这件事是要商量一下的。我回头会把有关部门叫来,给你们开个三司会审来断案。这事暂时就这么结了,你们二位也暂且不要在这里内斗。有话,我们上法庭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