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方市。
人来人往的中央步行街。
有四个人,引起来了周围人打探的目光。
确切的说。
是只有一个人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其余三人顶多也只是在服装打扮上面,看起来极为另类。
这四人。
分别是一个肩背吉他袋的魁梧壮汉,身高两米,一头卷发和大胡子,穿着印有牡丹花的花格子衬衫。
乍一看的确有些像流浪歌手。
但奇怪点在于,大家还没有看到过如此魁梧高大的流浪歌手。
第二位。
也是这四人中最看得下眼的。
一位和尚。
一位身穿洁白色金边僧袍的和尚,这和尚模样俊俏,眉宇中间有一红色的圆点,好似朱砂痣一般。
那一颦一笑,风华绝代。
瞬间俘获了在场男女老少的心。
第三位。
潦草的说,对方是个穿的有些不修边幅的老道士。
光着脚丫子,拂尘别在裤腰的地方,散乱的头发随风飞舞,遮住大半张脸,一只手挠着屁股,一只手抠着鼻孔。
要多邋遢有多邋遢。
可关键在于。
这人明明做出如此不雅的动作。
都不见半点的厌恶心烦,如果仔细看去,他的道袍却干干净净,甚至连脚丫子都干干净净。
就是整体看起来,邋遢!
四人中,最让人觉得古怪的,就是那个将自己裹得像个粽子似的,头上带着黑色的针织帽,黑色的墨镜,黑色的口罩,黑色的休闲服。
此人就像是得了多动症一样,在四人队伍中,上窜下跳。
一会儿躲到魁梧壮汉的身后,一会儿躲到和尚的怀里,要么就撅着屁股,将头塞进邋遢老道的衣袍中。
就仿佛这样的举动,便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一般。
“妈妈,这个人好奇怪啊。”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奇怪的看着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的黑球,奇怪的问向妈妈。
男孩妈妈见四人的目光齐齐看向她,顿时尴尬的笑了笑,连忙扯着儿子离开:“闭嘴!说话就不能小点声吗?就算那个人很奇怪,你也不能说出来啊!不然他们多尴尬!”
无邪转动念珠的手,顿了顿。
铁血嘴角抽搐。
魂镜抠鼻子的手停下来,不满的朝着男孩妈妈的方向弹了一下。
当看到鼻屎成功的落在了女人的头发上,瞬间和颜悦色的起来,看向周围的事物都觉得舒心很多。
“怎么样?我这样是不是很低调?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明晟钻来躲去,随即从魂镜的衣袍中,露出个脑袋,撅着个屁股,仰头问向三人。
三人无语。
齐齐仰头四十五度角望天,眉宇间明媚又忧伤。
“嘿!那里有买蛋卷冰激凌的!我要吃草莓和巧克力的!”明晟看到东边十五米外的冰激凌店,顿时来了精神。
三人正好也被明晟折腾热了,齐齐走了过去。
刚排上队。
一个小伙子就插了进来。
“阿弥陀佛,施主,你插队了。”无邪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
“哎呦!你怎么动手打人啊!我的肩膀!我的肩膀好痛啊!!”小伙子顿时装作被无邪打伤的样子,痛苦的倒在地上,满地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