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就不修炼了,帝都的空气环境比老家差的太远了。若非下雪,恐怕她出门儿也想戴个口罩了。
……
不过,宋檀到底低估了乔乔的精力。
早上不到700他就醒了,宋檀听着他开灯起床,又研究电动窗帘儿,又研究新风,过了一会儿还试图开人家的窗户。
紧接着又去卫生间扑腾。
等一切全部收拾完,又是一阵拆鞋带
的声音——
得,昨天太累了没顾得上的新鞋子,今天一准儿上脚了。
等到乔乔又满屋子里跑着研究书桌台灯,顺带蹦跶几下感受新鞋子的快乐时,宋檀也起床了。
姐弟俩都不是墨迹的人她简单洗漱过后穿上衣服,这就招呼乔乔:「东西带好,房卡带上退房吧。咱们下楼吃早餐,吃完了直接进会场。」
一切顺利的话,今晚评审就结束了——毕竟好多人的生鲜蔬果也扛不住这么几天放啊。
帝都待着实在不习惯,宋檀已经打算连夜开车回去了。
有一说一,酒店的早餐做的不错的,糯米粥熬的粘稠软糯,早点也是五花八门,但……
乔乔呼噜噜吃完两碗后得出结论:「没有我们家的好吃!」
宋檀乐了:「不好吃你还吃那么多啊?」
乔乔却摇头:「好吃还是好吃的,反正就没我们家的好吃,但是我今天要干活的呀。我得吃饱一点,不能挑食。」
想了想又惆怅:「漂亮哥哥昨晚上要是能多送一点,我早上就可以少吃一点啦。」
「他的咸蛋黄红薯粥熬的好好哦。」
那确实,宋檀也得承认一句好手艺。
看似甜咸搭配,可滋味却并不影响,反而相互衬托,优势凸显。
咸蛋黄微微咸,香味却浓郁。红薯在里头只做点缀,随着清香的米粥入口,咬上那么一颗,微微的红薯香甜会更加凸显粥的鲜香。
撒上的那一把小葱虽然已经不再新鲜,可作为点缀提香,也是恰到好处。
甚至不难想象这红薯粥在刚出锅时又是多么的金黄翠绿,明艳交织。
宋檀也叹了口气:昨天的萝卜丝饼也很好吃啊。
她打起精神来:「说好了就走吧,今天事情忙完了,夜里咱们就回去。」
「好的!」乔乔也高兴起来,把餐盘一放:「工作啦工作啦!」
他翘起脚来:「姐姐,漂亮哥哥送的鞋子也很漂亮!比我其他鞋子都漂亮!而且穿上去好舒服!」
宋檀仔细看了看,白色的运动鞋确实上脚好看。哪怕她不懂鞋子,此刻都觉得跟乔乔装盒的旧鞋子差距很大。
于是也夸道:「确实好看,我看看是哪一款,下次也给你买这个。」他们如今也不是没钱,给孩子买件好衣服新鞋也是应该的。
于是手机拍照搜同款——
过了一会儿,宋檀放下手机,遗憾道:「这个鞋子只有在帝都才有的卖,下次来帝都我再给你买吧。」
嘶!三千多的运动鞋,到底是什么人在穿啊?!
穿这个种田能加效率吗?!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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