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志洋兴奋的跳动两下,像是在热身似的。
他用盾牌护着自己的头,往前移动了几步,也是像模像样的。
事实上,自从上次做「吴珑山野人案」受伤以后,牧志洋就专门的学习了一番。一中队的中队长伍军豪也不吝教导。
用伍军豪当年的话说:这年月,再遇到拿支手枪就嚯嚯的歹徒,你就当是中奖了!「领导,前后夹击,别给他挟持人质的时间!」牧志洋催促着,又喊王传星,申耀伟等人排自己身后,组成了一支临时突击小队。
郑天鑫回头看看江远,心道,你这些手下还凶的很。
江远看牧志洋等人情绪高昂,倒是挺能理解他们的。江远积案专班的成员,都是非常有闯劲的警员组成的,要是没有想立功,想成就一番事业的心思的话,是不会大老远的借调到江远手底下的。他的积案专班的工作量不低,甚至压力巨大,工资福利还比不上长阳市的普通警员,大家图的就是有所成,有所胜。江远自己何尝不是如此。
要是讨论性价比,专注于仕途的进步的话,江远做法医都是没意义的。
「假定案犯是一个人的话,可以让牧志洋他们试一试。他们也都是有训练过相关科目的。「江远表达了支持的意思,令郑天鑫有点意外。
要说训练,其实大家都是有训练过的。警察本来就是暴力机器,看美国的警察,一两人,两三人,顶着枪声冲出去,都是常有的事。国内的警察不敢冲,并不是警察不敢冲,而是领导怕出事。
对领导们来说,宁可用三五百人去耗死一名持枪歹徒,或者宁可等几个小时,等武警或特警过来处置,也不愿意让普通民警上阵。
这样的情况多了,许多民警自己都不愿意上去了。但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正常态。
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明明是经过了充分训练的警察,经常让他们做着许多危险的工作,可到了有枪械出现的时候,警察们突然就变成了瓷娃娃似的。如果一名持枪歹徒需要200名刑警跟他耗一天的话,那就得有上百件的盗窃案束之高阁了。Μ.
一年365天,命案要全员出动,持枪案要全员出动,开大会要全员出动,大领导出行要全员出动,那留给大家做普通案件的时间,又能有多少?
江远自己也是经历过枪战的人了,如今想来,当时的恐惧是真实的,事后复盘,许多地方也确实可以做的更好。
牧志洋大概也是一样的心态,淋过雨的人,又何惧在雨中再走一趟,何况是防护周全的。
比起一天天的熬资历,牧志洋更愿意冒一点点的风险。
「江队,他们是你的人,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也不反对。」郑天鑫能猜到一点这些年轻人的想法,虽然不是很赞成,但老实讲,对面一只小手枪,己方几十号人,有防弹衣有头盔有盾牌的情况下,冲过去起码两个三等功往上,年轻人想拼一下,也很正常。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不也是抓住几个机会才拼出来的。
按部就班的工作,除非是像江远这样的技术天才,破案高手,否则,大部分人就是一辈子的干警,加班加到头发稀少,熬夜熬到肝脏硬化,写报告写到满腹油脂,还不如挨一枪子!
「那让牧志洋他们试试?」江远向牧志洋等人确认了眼神。郑天鑫点点头,道:「给你们带三支枪,尽量不用。」
他让人去取枪了,又回头看向自家队伍,道:「你们有想法的可以一起去,也是个机会。」
跟前两名刑警笑嘻嘻的没吭声,他们都是三十几岁的人了,有家有室的,也看透了,都没有兴趣上去拼命。别说要了姓名,就是受个伤,以后腿疼腰疼的,也不觉得划算。
郑天鑫的目光移远了一点,就有一
名毕业没几年的小年轻,忍不住跳了出来:「郑支,我想去。」
「行。」郑天鑫答应了。总不能让客军冲锋在前,己方独享其成吧。
有一就有二,很快,附近几辆车的年轻警员里,站出了一半,算算也有小十个人了。这边,牧志洋等人,已经是带着枪,顶着盾牌,从右侧的自建房迂回到了田襄家的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