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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治下,不许乞丐出现,是陈太忠一直以来的概念,尤其是现在的乞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人值得可怜。
刘海芳隐约能感觉到这一点,所以她点点头,“这一点是我疏忽了,请您批评。”
“尤其像这带着来历不明的小孩的,”陈太忠指一指那俩人,“想一想杨紫萱……遇到类似情况,强制收容之后,有必要的话,要联系警察局办案。”
“还有,”陈太忠扭头看向王媛媛,“协防员要动起来,乞丐,来一个抓一个,然后送到收容所,北崇不是乞丐的天堂。”
“明白,”王媛媛点点头,很干脆地回答,陈书记用这样语气说话,她绝对无条件执行。
“从现在开始,”陈太忠手一摆,“只要是在街上要钱的,不管有任何借口,统统抓起来,你去安排……谁有困难,让他们来找政斧!”
类似困难,找政斧求助,该出面的也是民政局,这跟强制收容一点都不冲突。
“要是和尚和道士呢?”难得地,王媛媛还有点冷幽默。
“让他们找庙去,”陈太忠哭笑不得地一摆手,想一想,他又补充一句,“要吃的可以,要钱的绝对抓。”
“好的,”王媛媛摸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这个时候,刘海芳已经通知了民政局,她压了电话走过来,“这样收容,民政局的财政压力会很大。”
这个逻辑,其实挺有市场,民政局把人收容了,是要花钱养的,民政本来就是吃财政的,钱又不多,再收容上一大堆人——还可能得花钱买车票把人送走,久而久之,这曰子怎么过?
而且乞丐这东西,有时候挺讨厌的,你收容了他,就算遣返了,你前脚走,后脚人家就回来了,根本是无用功,费事儿劳神的。
“这本来就是民政局的职责,还说什么压力?”陈太忠有点恼火,这年头的人,都习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就不错。
不过再想一想,他也曾经做过类似的抱怨,就懒得多计较了,“压力大什么?搞得好了,民政局甚至可以自给自足。”
陈太忠可是在南方,经历过差点被收容,他甚至为此一怒杀人,那他自然知道,收容了的人,是被拿来当免费劳工用的。
所以他就要借鉴这个路子,他在南方那边杀人,并不是说彻底反对这种思路,收容所把人收容回来,被收容的人就得自食其力——天底下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陈主任当年的暴走,是因为那帮人肆意玩弄规则,还撕了他的通行证,而那边更是借收容的机会大肆敛财——家属去领人,都还得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