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仙 第八百二十二章 责任划分(1/2)

x,最快更新官仙最新章节!

陈太忠的车到达科委的时候,腾建华正同另两个家伙远远地站在科委斜对面东瞄西看呢,见奔驰车来了,急得一直摆手。

“不用这么急吧?”陈太忠远远地就看到了,叹口气嘀咕一声,心情异常复杂地停下了车,“腾处长,有话上车来说吧。”

这两位,是东江省一家经营科教仪器的公司,科委接了教委统一采购的单子之后,向这家公司下了差不多十三万的单子。

“等等,”陈太忠拦住略胖一点那家伙的发言,奇怪地发问了,“我记得那单子不大来的,也零散,怎么能订你家十三万的货?”

“我们能从厂里便宜地搞到货,”略胖悻悻地撇撇嘴,“几个厂子的子弟,联合搞了这么一家小公司,谁想……哼!”

敢情,这家公司一见科委的单子,就是一惊,虽然量不大,可难得的是五花八门,再一打听,敢情是统一采购,以后还会有。

那就由不得他们不重视了,为了保住这个长期客户,他们不但给出了极低的价钱,还直接把货送上了门,然后坐在这里等着拿钱。

还好,李健办事,是极有头绪的,虽然近来一直在忙,但还是在点了货的第二天下午,将钱给他们办妥了。

不过,这公司的人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没让电汇,要自带汇票走,大概意思就是,你不用给我汇票回执复印件了,我就要带着钱走。

这里是有讲究的,那个时候,市场有点乱,骗子也多,有人就能仗着同银行的关系,在电汇打出回执之后,截汇——我不汇了!

当然,截汇的话,要把回执交回去,可是,在打出回执,到银行执行汇款之间,不是有个时间差的吗?

有了这个时间差,汇款方完全可以把回执复印一下,在截款的同时,将复印件交给收款方——喏,你看,我给你汇钱了啊。

至于说回执原件,肯定要留着做账的嘛,怎么可能给了收款方呢?

收款方若是到银行找麻烦,银行更是没责任,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人打发了,比如说——“客户赶过来说了,你们的人带着现金已经走了,这是双重付款,公司沟通得不畅,要我们马上停止汇款,要不老板要炒他鱿鱼。”

这一骗人招数,曾经风行一时的,尤其是对那种交易额不大,双方还离得挺远的买卖双方,大家都不想浪费什么车票钱,卖方就说了,来吧,你付款我就发货。

买方有时候是想骗人,可大多时候却是担心资金安全:都是买方市场了,你还这么拽啊,别是我给你打过去钱你不发货吧?

有了这种猜测,为了防止万一,买方就决定了,嗯,电汇一下再截了,等确认货到了,我再给他钱也不晚。

可是,卖方遇到这种情况多了之后,自然也就学乖了,嘴上答应的是“付款发货”,实际上却是“款到发货”——一般而言,涉及到银行转帐问题,款到怎么也得有三四天,由于其时央行还是手工抄表,抄错导致退款的话,耽误个把月也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