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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可声音刚落,不管车厢里还是车厢外的卫兵尽皆欢呼。
金币!
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所以,他这次回去要问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多弄点武器出来。
第二点就是力量差异问题!
按照尼克斯的说法,那两头巨虎不超过二级。
而尼克斯只是一个兔人小孩,没必要放最厉害的职业者来追,极大可能只是两只“猎犬”。
而这样的“猎犬”,却让林可这边的三百卫兵束手无策。
要不是最后关头林可把这些卫兵分队来对抗老虎,估计最后结果也只是一盘恐慌的散沙而已。
两只巨虎对抗三百人类成年男性!
这就是职业者的威能!
而且追杀尼克斯的老虎,肯定也是有理由的,搞不好到时候还会威胁到城堡。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不过林可都心中有数了。
他看向尼克斯,询问它的情况:“尼克斯,可以说吗?”
可以说吗?
正在给林可换衣服的约翰一愣,没听懂什么意思。
不过那尼克斯似乎很聪明,点了点头就道:“先生,我是来自于大沼泽南方的灰毛部落,莫名其妙被一个强大的”
“等等!”
林可出声,疑惑道:“你生存在大沼泽以南?南方的大沼泽以南?”他指了指南边。
尼克斯点了点头:“对,先生您去过吗?”
林可摇摇头,而后严肃道:“在我家,我们从来不知道南方的大沼泽之南还有其他智慧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