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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龙说这话的时候是问心无愧的,就算用测谎仪检测,他也能在这个问题上涉险过关。他并没有利用职场优势或者与之相似的不平等的地位为自己“欺凌”怀特豪斯小姐提供便利。
至于他和凯蒂的关系,也难称得上是欺凌,完全是另一码事。如果用一个法学术语来描述,那就是议价优势。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把利用议价优势(bargain power)和利用强力(force)达成协议效力混淆,认为都属于利用手段逼迫协议另一方的情形。但是按照合法性来说,前者合法而后者非法。不过,并不是说前面提及的议价优势可以被无限制的滥用——凯蒂以及耶昂姐妹达成的协议中对价的合法性议题暂且不提——林义龙可以拍着胸脯保证从没强迫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他人选择接受了他提出的方案。
在大部分的律所,工作程序一般来说是这样的:高级助理们首先从合伙人和委托人那里接受任务,跟下属们完成独立调查,再根据调查结论誊写解决思路,交给合伙人;接下来,合伙人会选择一个他认为最合理最保险的解决思路;在主要思路定下来之后,高级助理把各个零散的文件交给初级助理和见习生整理,形成最终报告的草稿。就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高级助理在同一个案件,他们负责的部分也都接近于一个独立的案件部分。这样一来,每一个高级助理其实是独立办案的,而他们之间存在着冲突的利益动机,就使得林义龙不得不往人心最黑暗的那面的猜想。在当事人保持沉默而直接发动内部问询调查是绝对能归类为某种恶意调查。
见奈何不了跟自己同级的林义龙,麦格请了合伙人戴维斯出面跟林义龙碰头,另一边麦格也努力从凯蒂那里拿到林义龙滥用指导地位的检举。林义龙一口咬定不知道,而凯蒂也坚称自己个人原因要远赴威尔士。整个事件是以林义龙威胁道自己因为自己肤色、性别,和文化背景受到了部门主管麦格的歧视,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寻求救济的要求声中完结的。在戴维斯先生的干预下,麦格放弃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追查,林义龙也没有把这个事情交到劳动仲裁庭去寻找救济。
戴维斯的处理方案却是各打20大板,完成工作交接的林义龙被放了一个带薪长假,时间跨度如果算上他前一年和今年累加的一共六周的年假之后一直能延续到他正式开始停薪留职的那一天,凯蒂的培训项目也被他的继任者接手;而作为部门主管的麦格被派往部门,职位仍然是高级助理,但不再担任部门主管。
林义龙在艾伦-宾汉姆顿的工作就此暂时完结,在周一的午休结束之后,他直接去负责人事和员工培训的合伙人那里办理了停薪留职的手续:上交了律所的出入证、记本电脑、日程簿和一些书籍;注销了指纹手机号和邮箱之类的个人信息;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一张他在休息期间的律所需要支付给他的薪水和提前支付的季度奖励一共3万英镑的支票。他在伦敦的短暂拼搏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