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霄带人赶走一群野狗豺狼,来到断垣残壁下。
“这位兄弟,你可是在天心城做事?”
这位兄弟没回胡三儿问话,脖子歪在一边,脸色惨白,豆大的汗珠缓缓流淌。
“一边去。”吴霄一把推开胡三,伸出手指在那人脖颈处摸了摸。
“快死了,伤的挺重。”吴霄对几个手下点点头,俯身问道:“谁把你伤成这样的?说出来,我给你主持公道,大齐没有王法不成?”
“大齐的鹰犬,是被大齐鹰犬折磨成这样的。”
征夫一语双关的回答,让吴霄感觉很是难堪。
这些年来,吴霄和他的搭档林宇一样,专注于清除任何威胁到太上皇的敌人,无论对方是准备刺杀太上皇的刺客还是背叛大齐的罪臣,只要出现在禁卫军视野中,都会被第一时间清除掉。
从这个意义上讲,吴霄他们是大齐最强悍也最忠诚的鹰犬。
村庄上空掠过一群乌鸦,它们呱呱乱叫,像低垂的乌云。
“为何出现这么多乌鸦,还有刚才看见的野狗?”吴霄显然更愿意从狭义方面,去理解大齐鹰犬的含义。
“死,死人多了,这些畜生就多了。”
不知是因为神智昏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奄奄一息的征夫,愿意顺着吴霄的意思理解。
“水,水,”
胡三儿磨磨蹭蹭的从钲带上取下水壶,吴霄一把夺过。
清水缓缓流入征夫喉咙,顺着脖颈下的伤口汩汩流出。
吴霄瞅着脖颈上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目测伤口已经化脓,应当是被箭支贯穿,好在这人命大,一直撑到了现在。
喝了几口水,征夫脸色变得红润一些,恢复了人色,吴霄见惯了生死,知道这是人在重伤临死时的回光返照。
“国舅爷的家丁,射箭,朝鲜人射的箭,很准。”
吴霄不顾这些语无伦次的呓语,穷追不舍道。
“他们为何要射箭?”
“做不完工,急眼了,征夫逃的逃,死的死,留下的,要做几个人的工。”
事情到这里,一切都了然了。
太上皇划拨给均州地方的四百万两工程款,堆积成山的粮食、物资,数十万廉价劳动力,都被这群狗东西鲸吞蚕食,挥霍一空,花不完的银子,被转移到南明,转移到南直隶、苏州、杭州等地,换成豪宅瘦马,供他们继续享乐。
眼看大限将至,距离天心城完工的日子越来越近,他们现在没法交差,便加倍压榨百姓,压榨劳工,指望给自己续命,这才酿成了民变。
“国舅老爷说,以工兼赈,两难自去·····”
征夫临死之际还在念叨他听不懂的名词。
不止是他听不懂,吴霄也听不懂。
“以工兼赈,两难自去。”吴霄将重复说了几遍,泪水渐渐淹没了眼眶。
“金大久杀了多少人?”
“不知道,咱们村子里的,给杀光了。”
最后一抹返照快要用尽,征夫不再回答问题,举手艰难朝怀中伸去。
“你要找什么?”
胡三儿伸手一摸,从他怀中摸出块脏兮兮的布块,拿在手里看了会儿,才看清那是个女人用的香囊,脏的不成样子了。
香囊被血汗浸透,凝结成块,黑黢黢的,乍看起来,像是人的脏腑。
胡三儿觉得晦气,顺手扔在一边。
吴霄把香囊捡起,香囊的主人,已到弥留之际,口中喃喃,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