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老师这个职业最好的地方,一年休息的时间差不多有一半。
而且平时上课,也不用全天候的上课,算是比较自由的。
和外婆说定了,苏何回家。
其实也就是穿过一扇门,就到了。
苏兆华好像不在家,苏何也没在意。
苏兆华不上班了,现在自己经营一家预制板厂,如果能够经营好了,时间其实也挺自由的。
当然了,如果想要赚大钱,肯定没有现在自由。
其实苏兆华也好奇,为何苏何经营的这么大了,还能这么闲?
其实他不知道,这就是知人善用的结果。
干企业的,也要做到知人善用,他不用做所有的事情,只要做到将正确的人,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上。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抓住的,只要抓大放小,在特定的地方,做好监督就可以了。
那些什么事情都要做,而且都要亲自做的,多半都是劳累的命。
苏何还记得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过的那一篇《出师表》。
出师未捷身先死。
这就是诸葛亮的写照,他一生劳累,什么都要自己做。
这或许也是因为蜀国没有可以托付的人,诸葛亮觉得什么都还是自己做来的稳当。
但这样的结果就是,他殚精竭虑,导致自己的身体垮了。
所以说,事情应该分开,将适当的事情,交给适当的人去做。
自己为何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身上呢?
适当的也把事情交给下面人去做,你一个做老板的,看着就好了。
不给机会,下面人如何表现?
不表现,如何升职加薪?
不给机会,人才都要走了,还能一直留下来?
所以说,知人善用,对一个企业是很重要的。
不过苏兆华的情况,又不一样了。
他的预制板厂刚在起步阶段,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
没办法,老苏家根本就不出一个人,脑力和劳力,都由苏兆华一个人来做。
隔日,苏嘉华的公诉开始启动了。
老苏家想尽了办法,但就和何局说的一样,这个事情,已经不是私下里的矛盾了,这是对南竹村一个村子的公共安全的威胁。
所以,不是苏何和南竹村的村民谅解,就可以私了的。
这个事情,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取证很简单,因为整件事情都很清晰,除了没把巫翠翠抓起来,其他人大部分都没有跑掉。
何局等人审讯过后,包括苏嘉华在内,都招供了。
这个事情,就很明朗了。
法院依法判处了刑期,苏嘉华被判入狱三年。
苏嘉华大声喊冤,说只是去下毒,想要破坏酱油厂的水源。
可事实上,这水源就是南竹村一起共用的。
虽然这地方,被苏何承包下来了,包括这个落星湖在内,都是属于苏何的。
嗯,使用权是属于他的。
但结果就是,苏嘉华的动作,危害到了一个村子的村民的水源使用安全。
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都判了刑。
虽然这个事情,被苏何他们提前发现了,报了警,也及时的抓到了。
他们这个算是行凶未遂,属于计划了,也做了预备,但在实施过程中,被打断了。
所以不能说是犯罪中断,只能是犯罪未遂。
耿梅香当场崩溃,在法院里嚎嚎大哭。
周围人都是有些可怜,都觉得耿梅香是不是醒悟了,觉得自己没有教育好。
但耿梅香当场就冲着苏何冲了过来,大声的谩骂。
“都是你,要不是你报警,伱三叔怎么会有事?”
“你这个不孝的畜生。”
诸如此类的谩骂,让周围围观的人都是摇头不已。
“这个女人怕是疯了。”
“偏心也没有这么偏的。”
“怕是脑袋不清醒吧,要不然,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她的意思是,人家知道了,还不能报警,就要等她儿子毒死人?”
苏何一点都不意外耿梅香的想法,这人就是一个法盲,而且极度的自私,压根就不去想。
一旦苏嘉华的动作成功了,一个村子的人都可能出事。
她只关心自己,只关心她的三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