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蒋恒亮站的位置和他比较近,透着一些灯光,稍微能看到他的脸。
“给多少一个小时?”千雁问。
吕骋有些窒息,他就没有见过这样的孩子。要出场费,还要具体每个小时多少,是不是还得签个合同才行?
千雁想了想说:“最好是能签合同,这样对双方都能有约束,你好我好大家好,白纸黑字才有法律效应,免得到最后扯皮。”
系统666看到这里是忍不住感叹,宿主大人这是又通过胖胖小姑娘的记忆学会新的词语了吧。
吕骋等工作节目组的人,现在看千雁就是一副看奸商的样子。
千雁觉得这些人很搞笑,要说奸商难道不是他们?
她提出这些要求,不过是走正常程序,按照这个世界规矩来的,属于基本流程。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答应和他们拍摄,那也得有合同法。
她过来拍摄,不也和他们签约合同了吗?
“好,都答应你,今天太晚了,明天给你合同,电子版和纸质版都有,行了吧?”吕骋也有些上脾气了,太难伺候了。
下次签约合同,他得多增加几条,免得有这种一堆麻烦的,让他们工作都开展不下去。
千雁:还想有下次?
“先说下,一个小时多少钱。”
吕骋咬牙:“你觉得多少合适?五十怎么样?”
千雁:“不怎么样。”
吕骋:“那一百。”
每天四个小时,就是四百。剩下时间也就二十几天,不可能每天都拍摄,算下来最多开支也才几千万把块而已,这点钱对节目组来说不过是毛毛雨。
千雁:“三百。”
“日结。”
孟想想差点跳脚,这是去抢人吗?还三百,一个小时,比她工资都高了好吧。
奸商,奸商的孩子更奸商!
小小年纪这么重利,整个灵魂都被金钱腐蚀,完全没有正确的三观。要是小孩子个个和她那样,这个国家完蛋了。
只追求金钱,不追求梦想,比咸鱼还不如。
她得找个机会,好好的和对方说说道理,别什么只钻在钱眼里面去。
“我其实不缺少那点。”千雁沉声说,“你们不愿意,重新找个人,或者将就拍,毕竟我们之间签约的合同就是自由发挥。我做我的事情,你们拍你们的。”
“好,三百一个小时就三百一个小时。”吕骋已经在打算,如果能缩短时间就缩短时间,只要能拍摄到他希望看到的画面,那就成了,不一定非要拍够四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