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要说说美国的遗产税,在1916年的时候就开征了,高达40%,后来为了避免富豪们钻空子,生前把财产赠与了,于是又开赠与税,最高一级高达50%。
也就是说,如果这些富豪们把财产给后,立马被国家拿去一半,更重要的是,美国的这个税收政策是有点奇葩的,那就是账面上的钱。是不能用来缴税的。
举个例子,一个富豪有1000亿美元的遗产留给子女,后代先要筹集500亿美元把税交了,然后再拿到这1000亿美元,而不是直接从这1000亿美元中扣走500亿美元,给你500亿美元。
这就导致很多人连交税的钱都凑不起,四处借款,变卖房子、资产等等才凑够500亿美元,然后才能拿到父母的这1000亿美元,要是凑不起500亿美元,不好意思,这1000亿美元你拿不到。
于是富豪们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成立一个私人慈善基金会呗,把自己的财产全部转入进去,这样不用交税了啊,而私人慈善基金会的章程,可以由自己定的,谁来负责都是自己说了算。
那么让子女负责基金会就行了,然后可以给子女开高工资,高消费都行,反正每年只要拿出基金会的5%用于慈善相关的事情就行了,这样钱又到子女手中了,不用交税了。
当然,还有各种操作,比如基金会给某大学捐个楼,子女就可以去读书了啊,美国鼓励慈善,还有捐赠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慈善基金的收益税减免等等。
事实上,政府也清楚大家这么做是为了避税,但这样做也保证了这些富豪们把钱留在了美国,因为这些钱最后还是回到美国的建设上去了,因为这些基金会多多少少也会拿出钱来发展医疗、贫困救济等,还是有功劳的。
如果政府要强征遗产税,说不定这些富豪移民到不收税的国家去了,那就更亏了,所以政府也允许大家这么做,这是共赢。
而在国内,不管是设立基金会,还是直接捐款,那可是真的捐出去了,是真捐,不像国外的基金会,其实是“假捐”,所以国内很少有富豪这么干,大家都按自己的实力去捐款。
老四不由得感慨一句:“这万恶的美帝,连捐款都可以搞得这么清新脱俗啊!劳资捐了!”
于是老四把手里的资金划拉了一下,凑了一百亿美元,成立了自己的基金会,并且明确承诺:“这些钱将全部用在米国的各种救助上。”
珍妮和艾米丽趁机推波助澜,找来媒体大肆宣传。一时间,全美的人都知道了一个叫fourth master的人和他的慈善基金。
主要是这个fourth master还是个大学生,一个大学生创业不新鲜。但是能把事业做这么大那就新鲜了!
加上百亿美金的慈善基金,这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可以称之为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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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票票还有吗?已经被人家超了,从第一落到了第三,太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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