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 第六节 民事纠纷(2/3)

这男人说话挺损的。

张建国让吴永翰打开执法记录仪,走到男人和女人中间,将两人隔开,笑着问猫主人:“你这只猫很肥啊,得有三、五斤吧?”

(注:昆明讲公斤,不是市斤。来过昆明旅游的书友买东西就知道了。)

不等男人回答,虎平涛颇为疑惑地插进来问:“看这猫的外形,应该是美国蓝猫。可为什么毛是金黄色的?难道染过?”

猫主人顿时乐了:“有眼光。我上个星期才给阿宝做过染色,这样看起来更像加菲。”

抱狗的女人恨得咬牙切齿:“一只臭猫有什么了不起?咬了我家的咪咪,你必须赔!”

猫主人毫不退让:“是你家的狗先惹了我家阿宝,我还没找你要精神损失费呢!”

张建国也是颇为头疼,他抬起双手做了个向下按压的动作:“都少说两句,我先了解情况,一个一个来。”

事情很简单,就是猫狗打架。附近的围观群众站在猫主那边,纷纷说是女人带着吉娃娃下楼遛狗,小狗看见胖乎乎的肥猫就冲上去狂吼乱叫,这才被体重和力量占据碾压优势的肥猫按在地上蹂躏。等到女人跑过来救下自家爱狗的时候,吉娃娃已经被肥猫欺负得灰头土脸,怀疑狗生。

“你们串通一气胡说八道,根本不是这样!”女人快要气疯了,她跺着脚连声叫嚷:“明明是他的猫咬了我的咪咪。”

张建国以前处理过类似的事情。他叫来了小区的物管经理,调出监控。画面显示,纠纷起因的确是那条不自量力的吉娃娃。

“事情已经清楚了,你们还是各自负担宠物的治疗费用吧!”

猫主撇了撇嘴,沉默着点了点头。

狗主人顿时急了,抬手指着张建国叫道:“你们是一伙的,约起来欺负我。我家咪咪都受伤了,你看看……”

虎平涛连忙站出来,认真地说:“我看过监控,你出来遛狗的时候,这狗没拴着绳套。”

气急败坏的女人没想太多,下意识点了下头,应道:“就是因为我没带绳子,拉不住,否则咪咪也不会被咬成这样。”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虎平涛笑道:“按照市政府颁布的《宠物管理条例》,携犬外出,必须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以上,伍百元以下的罚款。”

张建民用赞赏的目光看了一眼虎平涛,视线转向抱狗的女人,劝道:“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不对,还好没有惊扰到老人和孩子,否则就不是你们双方各自治疗宠物这么简单。记住,以后遛狗一定要栓绳套,还要挂牌。”

说着,他转身对猫主道:“还有你,这猫得减肥了,再这样养下去,总有一天会胖死。”

男人倒也知趣,连连点头,嘴上应和着,抱着那只胖猫从人群里离开。

女人虽然有些气不过,却也没办法,只好抱着狗气鼓鼓转身走了。

看热闹的人散了,吴永翰走压低声音问:“张哥,这就算解决了?”

“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就没事了。”张建国的声音同样很低:“严格来说,那女的虽然没给狗栓绳套,却没有对周围人群构成惊扰。如果她不依不饶,这事最后还得养猫那男的负责,毕竟是人家的狗被抓伤了,多多少少得赔点医药费。可宠物管理条例主要针对狗,更重要的是这猫狗打架,那狗几乎没受伤,就是被吓坏了,达不到规定的赔偿金额,所以最好还是双方和解。”

吴永翰有些疑惑:“我还以为处理案件必须黑白分明,断个清楚呢!”

张建国拍着他的肩膀笑了:“小吴你说的没错。可刚才这事不是案件,而是民事纠纷。我们的处理方法只能以调解为主,毕竟涉事双方行为没有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