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2/3)

这等于天朝有个官二代,跑到了前。中南海前,举着牌子大喊,gcd下台。这就是找死啊!

纵使晁错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也不可能放过此人。

于是,纪恢锒铛下狱。

整个过程。纪恢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反而面露微笑。

经过审讯,纪恢对于他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也坦承,他这么干,就是要弄死他爹纪嘉和他弟弟纪相夫。

他就是要把那个看不起他的老爹和那个抢了他位置的弟弟拉下水。

不得不说,这纪恢果然是个疯子,神经病。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

纪恢的行为,大逆无道。必然是要腰斩弃市的!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键的事情了。

那就是汉律,有判例的存在。

汉室律法判决,是继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决。

譬如张释之当年做出的许多裁决,都成为判例,为当世官员断案的依据。

后来,董仲舒以春秋决狱,依照春秋记载的案例来裁断司法,同样是因此而来。

是以,这个案子,一出现,立即就引爆了舆论。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压过了前方的战事,成为了朝堂上争论的焦点。

到底是人情大于法律?

还是法律高于一切?

法家舌战群雄,黄老、儒家自也是不肯罢休。

这是道统之争,是理念之战。

舆论滔滔,刘彻在旁边看着,心里也是焦急不已。

因为他清楚,此事,一个弄不好,就要变成西汉版本的大礼仪、牛李党争了。

因此,他不能坐视不理,必须插手此事,尽快为这个争论画上休止符!

前世,此案刘彻也曾有所耳闻。

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远在河间,对此,印象并不深,加之时日久远,印象有些模糊了。

他只隐约记得,此案,最后是和稀泥了。

但具体过程与方法,却是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是以,他才要请教自己的大臣们。

尤其是张汤,汲黯以及宁成与主父偃。

张汤与宁成是法家出身,但与其他法家大臣不同,这两人并非是原教旨主义者,是那种会抱着法家的死板观念,不肯变通之人。

尤其是张汤,提出了儒皮法骨这个理念的人,岂会是抠字眼的人?

至于汲黯,作为黄老派的代表性人物,刘彻也想听听,汲黯对此的看法和意见。

而主父偃,素有机智,或许能想到一个解决办法,也说不准!

张汤看了看刘彻,其实。他最怕的就是太子问他这个事情。

襄平侯家出的这么一个二百五,别说是他,就是晁错的老师。张恢,对此,也是一筹莫展。

法律规定了,谋反者族。

这条律法是不容商议的!

否则,谋反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没有了震慑,这天下野心之辈还不蠢蠢欲动?

但是,真要依照律法执行。纪嘉何辜?纪相夫何辜?

这岂非就成了妄杀好人了?

还会引发社会道德沦陷,秩序失位。

是以,这事情真是无比棘手!

无论是人情大于法律。还是法律高于一切,无论怎么判决,最后的结果,都可能带来坏的影响。

张汤深吸一口气。

既然太子问起了这个事情。他就不能不做出答复。

因为。他,此刻代表着法家的意志。

一念至此,张汤出列叩首道:“回禀家上,臣汤以为,律法既定,则不容置喙,纪恢谋反,诅上。证据确凿,其供认不讳。按律当腰斩弃市,其父嘉,其弟恢,其妻子,其族人,虽然不知情,然,律法如此,臣亦无可奈何!”

“一家哭,何如天下哭?”宁成也符合道:“纪恢如此,其故死有余辜,其族人虽为其陷害,然,与天下安危相比,只能委屈纪氏一族了!”

汲黯却马上出列道:“家上,臣反对!此例一开,日后无君无父之辈,则可以至要挟君父,则我汉家以孝治天下,沦为笑柄耳,天下孝子贤孙,将为不孝子所制矣!”

刘彻听了,就不禁有些失望。

当然,他也知,这种棘手问题,特别是这种法律上的问题,别说这个西元前的时代了,便是后世,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刘彻于是将最后的希望看向主父偃与商容,希望这两人,能给他些启发。

这时候,主父偃,长身而起,拜道:“家上,臣以为,此案,家令所言,确实在理,而张刑曹所言,也是有理……”